沈阳:印证“车老板儿”式哲学
作者:【记者孙智见习记者程景亮沈阳报道】
在马头前悬一根胡萝卜可以让马儿跑得快又不偷懒。马儿以为属于自己的胡萝卜就在眼前,所以不停地加速,但是无论怎样努力,胡萝卜与马儿之间还是保持着初始的距离,看起来近在咫尺,但是却吃不到。这是一位车老板儿的哲学。这种“哲学”在沈阳经济适用房市场似乎也正在得到印证。
谁动了我的胡萝卜
在李伟(化名)眼中,他自己就是那马儿,经济适用房则是他眼中的胡萝卜。
2008年,李伟曾试图申请经济适用房。按照当时的沈阳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李伟只能在指定的楼盘和户型中做出选择。虽然当时沈阳市经济适用房售价以2980元/平方米为最高上限,但是考虑到生活、交通的便利性,李伟还是推迟了购房计划,期待2009年会有更合适的选择。
然而2008年末,坊间“沈阳拟停建经济适用房”的传言让李伟陷入恐慌,随后,沈阳市房产局发布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则似乎印证了传言的真实性。
《补贴办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放宽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限制,从2008年的“700元以下”提至“852元以下”。同时取消经济适用房指定楼盘、指定户型的限制。并根据不同区域,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给予最高5.5万元、最低1.3万元的购房货币补贴。但是申领经适房货币补贴必须要先到社区领取表格,拿到资格认定书后,在3个月内购房,并且办完过户或领取房证,方可得到补贴款。
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曾对当地媒体表示,限制标准的放宽可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从中受益。但是对“沈阳2009年将停建经济适用房”的传言则没有做出回应。
“沈阳商品房的价格和经济适用房价格差距空间小,而且很多经济适用房区位也不理想,用货币补贴取代实物配售,就是鼓励老百姓买房”,沈阳一家本土地产商道出了《补贴办法》中的玄机。
分析人士指出,受金融危机和全国房地产行业销售受挫影响,2008年沈阳市存量房已经达到4000万平方米,而沈阳市每年房屋销售仅能消化1000万平方米。
停建经济适用房,并对昔日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的购房者进行货币补贴,就是迫使这批购房者融入商品房销售市场,借此消化掉房地产市场的存量,稳定房价。
胡萝卜是谁的
即便是充当了“消化市场存量房、稳定房价”的棋子,很多老百姓还是期望通过经济适用房圆自己的安居梦。
从一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处获知,2008年,其所在街道办的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热情就十分高涨,即便目前身边还没有一个人因为申请通过而获得政府的5.5万元补贴,但是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热情却依然。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该街道办共有1200余人申请经济适用房购房补贴,但截至目前,只有2人获批。
但即使有政府5.5万元的购房补贴,原本按“穷人经济学”设计的经济适用房却依然只能是马儿眼前的胡萝卜。
虽然《补贴办法》中规定,购房者可以通过申请抵押贷款购房,但是作为低收入人群,敢问哪家银行愿意放贷?即便银行放贷,依据沈阳目前的房价,购房者仍要担负沉重的负担。
参照辽宁省建设厅通报的今年前7个月沈阳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4214元/平方米,一处50平方米房产的总房款为21万余元,去除政府补贴5.5万元,余款15.5万元。
假设购房者首付五成,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贷款年限为最高限30年,享受2008年12月23日利率下限(7折),购房者还款总额将为135785.22元,月还款377.18元,占购房者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44%。但在购房者获得政府补贴款之前,必须至少预先支付总房款的30%,即6.3万元。
有关专家认为,一边是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而改以货币补贴的形式,一边是房价的持续上涨但是购房补贴数额却没有变化,最终只能导致“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人不具备购买资格,具备购买资格的却又买不起”,依然难解“住房困难”的迷局,而经济适用房则将逐渐沦为“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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