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52分报道,前不久,宁夏中卫黄河沙坡头库区村民向中国之声反映说,自己作为库区移民本该搬入专款专建的移民安置小区,但建成后的安置房却被以商品房的名义公开出售了,由于房价过高,移民们至今无法入住。
安置房按商品房定价 部分困难群众无法入住新楼
“你看我这房子都裂了,当时考虑要搬迁,村里镇里都不让盖,不让修,没法住了,只能租房子住。”这是宁夏中卫市常乐镇上游村3队的村民们所面临的窘境。在上游村,记者看到,村民们的房子大都年久失修,不少房屋的墙壁上都已经出现裂痕,还有些房子已经坍塌,村民为盖房而买的木材堆积在老旧房屋的门口已经生出了木耳;还有些人为了孩子上学,已将老房子遗弃,搬到城里租房生活。和3队村民有着同样命运的还有其他两个生产队,总共180多户,七八百人。
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建设中的首批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移民安置工作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那么,宁夏中卫常乐镇上游村的村民为什么既不能盖新房又不能搬新家呢?中卫市常乐镇党委书记、镇长刘险峰向记者证实,早在中卫还是县的时候,上游村4个队的村民就被要求整体搬迁:
刘险峰:“上游村整个涉及的是250户人,1092人。当时2001年的时候,中卫县(以前在中卫县的时候)搞这个沙坡头堤坝建设,就涉及上游村。上游村一共有四个队,当时市上就清晰地要求这四个队进行搬迁。到2004年,中卫市大市成立以后,城里把地都征下来了,接近12亩地,盖了7栋楼。当时计划就是盖252套房子,因为上游村一共是250户。当时计划就是整体搬迁安置,一队、二队、三队、四队群众。”
据了解, 2004年中卫市决定由市扶贫办负责,在市区内建设上游新村移民安置小区,2005年中卫市发改委明确批复,同意为上游村建设7栋19800平方米的移民安置住宅小区。上游村移民住宅楼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优惠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上也明确指出,土地的性质为划拨土地。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文忠表示:“咱们上游新村是按照划拨土地的性质征集的,主要涉及到公益性质,这就涉及到划拨,比如说移民安置和经济适用房这一类的。”
据中卫市财政局的文件记载,2007年10月,住宅小区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初步通过验收,建成住宅楼7栋、共计21个单元、252套住房。这组数字和常乐镇党委书记刘险峰说的一一吻合。而按照最初的规划,常乐镇上游村4个队应该整体搬迁。那为什么到现在只有2队的村民搬进了该小区,而其他3个队的村民却不能够搬进新家呢?
在采访中记者惊奇地发现,在该小区通过验收之前的一份《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新建移民安置楼房整体工程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后由市扶贫办移交给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按市场评估价公开销售”。而上游村移民住宅楼本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优惠政策,据记者了解,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价应该由政府确定指导价而不是按照市场评估作价,商品房的价格才是由市场进行调节的。
市场定价导致房屋价格超出了移民户的实际承受能力,但由于上游村2队的全部耕地已经被淹没,村民们无地可种,不得不在政府的安置下搬入新家。而其余3个队的移民户则无力承受高价安置房。
有上游村村民表示:“当时镇上搬迁定的价格是700多(元),后来又说是800多(元),到2008年搬迁的时候,他又说1100多(元)到1300多(元)上下不等。这个价格太高了,比以前高几百块钱。”
记者看到,2008年8月1日常乐镇给中卫市信访局的回函中清晰的写着:“2004年,核实资产时,群众资产根据当时的物价而定,市上承诺楼房价每平方米是860元;在2008年实际搬迁过程中,市政府将楼房价定为1186元左右,使部分群众当初核定的资产小于现在的楼房价格。因此,部分困难群众没有资金找补楼房差价,目前无法入住新楼。”
移民安置房被当商品房高价卖出
移民户无力入住新楼,那么入住到新楼中的又是些什么人呢?记者在上游新村移民安置小区了解到,除1、2号楼被上游村部分移民户买走以外,3~7号楼的房子均已在2007年底开始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现已基本卖完,而买房人都不是上游村的移民,房子每平米的售价也不是860元,而是1300多元到1500多元不等,业主曹女士表示,自己是看了促销广告后以每平方米1480元的价格买下现在的房产的,1480元和860元相比,价格高出了72%。
记者:你是上游村的人吗?
曹女士:不是。
记者:当时您怎么知道这个房子要卖呀?怎么知道这个信息的呀?
曹女士:电视台打了广告了的(中卫电视台)。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打的广告?
曹女士:打广告的时候好像就是没过春节呢(腊月),2007年的腊月。
按照曹女士的说法,移民安置小区内的大部分房屋都是以商品房的名义对外销售的,中卫市财政局国资委主任周智贤承认,上游新村移民安置小区的大部分房子的确是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
记者:当时余下的这5个单元的房子是以什么名义向外发售的呢?
周智贤:就是公开出售。
记者:是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
周智贤:市场价,我只能说是按市场价出售的,就是按市场价出售。
记者:是呀,你按市场价出售,房屋的性质是什么呢?卖的时候你要和买方签订购房合同的,合同上签订的是什么?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还是安置房?
周智贤:没有那么详细,那就是按市场价卖的。
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文忠随后证实,以市场价格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房屋应该是商品房。
记者:如果房屋以市场价向外出售,这种房屋是属于哪种性质的房屋呢?
张文忠:以市场价格出售,就这些开发公司搞的房地产项目就可以以这种方式出售。
记者:是商品房还是?
张文忠:是商品房或商品住宅房。
记者:他是属于商品房的范畴了?
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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