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陈重说:“房屋要有设计使用的年限,比如住宅一般是50年。50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一段是保修期,还有一段是使用期。”其与“住宅70年产权”之间的矛盾也再度引发大家关注。
问题1
少了20年购房者很少关注
根据国家规定,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40年,工业和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只有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最长,是70年。而50年设计使用年限,意味着有2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本就没有落到实处。
对此,西安南郊一地产公司营销总监刘颖认为:大家对于土地使用年限过于理想化。所谓的“70年大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算起,开发商从项目开发到开盘销售通常要间隔1-3年,而更多时候,开发商由于受制于资金或者手续等原因,整个过程远远不止1-3年。
刘颖说:“2003年我做过一个项目,在铁塔寺附近,土地是上世纪90年代初拿的,等办完预售证,可以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就剩60年了,当时我很紧张,总担心购房者会因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拒绝买单,但后来,房子卖得非常好,半年就清盘了。”其实买房的时候,购房者在意的是价格和地段,很少有人关注使用年限问题,只要不是40年、50年,其他的都无所谓了。
一些专业机构的购房调查显示:现在购房者关注的问题中,质量已经排在第一位。刘颖告诉记者,他们的新项目已经开始认购,购房者问的最多的也是房屋质量问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消息也有人关注,但没有给销售带来阻力,有的购房者只是和置业顾问提起过罢了”。
问题2
两种说法是否有矛盾?
“住宅设计使用年限50年”说法一出,就引起了一片争议。有购房者质疑:“即使50年后房子不倒,但是它过‘保质’期了,住着就很危险,就像过了保质期的面包一样。”土地和房子,两者相差的20年怎么办?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刘晓君。
刘晓君表示,“住宅设计使用年限50年”和“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从发展根源来说,其实并不矛盾。我国早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对住宅设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目的是统一行业标准、方便成本核算,但当时还没有土地使用年限这一概念。随着土地出让政策的产生,参考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等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的建筑材料,才制定出“土地使用年限70年”这一规定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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