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违规购买出租引发制度存废争议(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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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违规购买出租引发制度存废争议(3)
2009年08月07日 02:25 来源:央视《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5年6月,新华社记者对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进行了一番明察暗访。结果发现,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一边却是以售经济适用房出现的近八成的出租率和高转售率。这篇报道引发了当年关于经济适用房“取消派”和“保留派”的一场大辩论,经济适用房都这么难买,越来越成为百姓的切身体会和感慨。

  2006年8月,建设部称,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租赁型经适房将是未来发展方向,廉租房、租赁型经适房及限价商品房三者将共同组成实物性的住宅保障。

  时间进入2009年,有城市推出首批经济适用房,让人没想到的是,上千套的房子竟然遭遇了因定价太高,而没有人买的尴尬情况。相关部门表示,定价偏高是因为建设时遇到了建材涨价等因素,但是房子不可能降价。而类似的情况在去年的其他城市就曾出现过,经济适用房公共产品属性和市场属性之间的矛盾所引发的经济适用房存废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完成投资468亿元,同时,面对近期武汉“六连号”事件,北京大量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等新闻,所引发的广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

  侯司长说了,未来一段时间,经济适用房还是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一个有效的方式,但是它在说发展的同时,也没有回避问题,我们再来看一下,这是8月5日《人民日报》的新闻,侯司长还说了一句话:“经适房制度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但是我们也有一个问题,既然刚才我们看到的这些短片里面,以前这些是问题,将来怎么去加强监督,怎么去加强管理呢?

  季如进:

  我觉得这个从一开始经济适用房出现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存在,现在愈演愈烈,因此侯司长讲的这个是关键问题,但是就是要探讨怎么去做,所以我个人的意见,除了我们各方面,政府部门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以外,还要探讨一些新的思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还用原来的延续的一套,比如准入,我们有不同的门槛,加强审查,加强工事。大家要知道,这个的社会成本是相当大的,如果我们还是这样地堵,是不是还能采取一个,要符合条件又愿意购买的人有积极性,政府两个积极性一起统一起来。

  主持人:

  我们继续看,还是这个8月5日的新闻,我们从住建部得到的最新数字,今年上半年我们全国建了48万套新的经适房,完成投资468亿。现在有一个问题,最开始的时候,经适房和市场价的房子差别不大,但是现在地产价格越来越高,可是我们现在还要要求经适房保持在低收入人群能够接受的水平,里面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大。那怎么能够去监督,并且能让他们不去牟利呢?

  季如进:

  对,这就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我们还沿着现有的思路,这个房价如果再升高,经济适用房这个利润空间就越来越大,铤而走险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政府的监管力度要投入得更大,即便你设计再好,它总是会有漏洞。这个时候可能联手做套的人就会更多。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又要连线一下蔡继明先生了,因为我们知道蔡先生一直是不主张经济适用房继续建设下去的,但是蔡先生,刚才我们也举了很多数字,现在我们面对的就是一个经适房继续要建设下去,您觉得面对这么一个局面,您有没有想出来比较好的办法,让它真正能够让该受益的人受益?

  蔡继明:

  我觉得刚刚谈到的所有这些问题都表明,经济适用房既不是一个好的政策,也不是一个好的制度,我不同意城乡建设部的观点,因为这个制度从一开始执行到现在,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这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我们想一想,这十多年来都没有解决,我们怎么能够指望有什么保证在今后的经济适用房执行过程当中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呢?我想解决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唯一办法就是要取消经济适用房,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至于已经有的经济适用房,我觉得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要考虑到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利益,至于当初没有把好关,让一些人钻了空子,那是你当时没有把关的责任,那是政府的责任。有些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他要调整自己的住房,他要找到离自己的孩子上学或者家庭成员上班更接近的住房,他把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出租或者转让,我觉得对于这些情况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不要一刀切。

  主持人:

  蔡先生,我打断您一下,刚才您说您不同意,这是您的观点,但是如果有一种新的解决方式,比如经济适用房,刚才季先生在演播室也提议,能不能采取一些共有产权的模式,比如淮安就一直在推行这个模式,如果能用这种模式推行经济适用房的话,您同意吗?

  蔡继明

  我觉得只要是经济适用房,也就是动用了政府一定的财政,也就是说纳税人的钱,把这笔钱补到了少数人的身上,而在现有的这种管理体制下,又难免有一些腐败行为的发生,所以无论采取什么措施,经济适用房都很难达到解决住房保障,特别是中低收入住房的初衷,所以我个人认为,还是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加大廉租房的建设。

  主持人:

  时间的关系,非常感谢蔡先生。接下来您既然提到了“共有产权”,我们就不妨看看“共有产权”是一个什么东西。“地方政府出资,帮助低收入家庭购买经适房,并且与购房家庭共同享有经适房产权。”说得明白一点,淮安就采取这种共有产权的模式,7:3,家庭出7,政府出3,再有一种5:5,对半分。您觉得共有产权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季如进:

  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有意的尝试,淮安的实践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政府补贴的这一块给你显化,告诉大家政府给了你,我按普通商品房的话,应该是多少钱,政府拿多少,这样你拿的占到百分比多少,七成的话我可以理解成限价房,5:5我可以理解成经济适用住房,咱们两个产权说得很清楚,政府的五成或者三成产权,在你符合这些条件的时候,政府不取利,但是你应该不能出租,这个时候有一个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不同意你不能出租,这个和政府的政策,已经和法有关了。

  主持人:

  个人和政府产权,我7你3,将来可能面对的问题,或者说我把你的产权买了,或者我把我的产权卖给你了,这都没有盈利的空间。

  季如进:

  有,但是这个利比较小,在五年以内,你把政府买回去,按当时买房子的价,如果五年以后,不管是谁买谁的,政府买你的,按当时的价可以,你买政府的按当时的价,政府买你的可以按市场价,也给你盈利空间。

  主持人:

  这是七三分,咱们再看看五五分,一半一半,另外一个我们不大理解,个人承担的购房价相当于当地同期经适房价的70%,这需要您给我们解释一下。

  季如进:

  因为淮安模式我还没有具体地看到您设计方案,但是总的思路,个人承担的相当于当地同期经适房的70%,如果我设想的话,你这个5是多少,它实际上让的利还是多了,我个人觉得政府一共给了多少优惠,这个价我全算进去,但是我给你多少。

  主持人:

  您最后用一句简短的话概括一下您的观点。

  季如进:

  对经济适用住房我觉得方向从一开始到现在,我个人是赞同的,但是它的具体的设计,我们要探讨,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已经暴露和现在存在的,包括蔡先生和侯司长说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

  主持人:

  争论是一直有的,我们希望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这个争论能在不断的争论过程中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结果。

  声音:

  “一些业主不顾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能上市交易的规定,现在就通过中介转卖住房,导致部分经济适用房登记的房主并非是真正的房主。”

  “其中有很多房子的主人已经换了一位又一位。”

  “我自己买的房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谁去管这个事儿?这个事儿出的以后,谁都说没责任。”

  “我觉得经济适用房从基本的层面上来看,已经背离了原来制度设计的初衷。”

  “我想不能因为有人今天开了宝马,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我们就取消经济适用房。”

  “席卷全国的一个最大的空间腐败案现在正在借着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在出现。”

  “政策本身没有错,而且政策本身的初衷也没有错。”

  “关键是让群众如何介入这个监督机制里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仍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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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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