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八日电 (郑莹莹)上海“六·二七”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今出炉,经过调查和责任认定,有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有六人被刑事拘留,七人被取保候审。
在二十八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专题发布会上,“六·二七”事故调查组组长、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公布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据称,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被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各为五十万元人民币。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等其他责任方也被处以经济或相关处罚。
对于外界热议的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谢黎明表示,梅都公司现有实际十八名股东,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此外,身兼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等职的阙敬德,经调查也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有关方面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在发布会上强调,这次购房者与开发商因房屋倾倒引起的纠纷,本质是一起民事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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