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有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专家: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有限
2009年06月08日 14:2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就是不动产税或房产税,它是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由政府根据每年不动产的评估价在保有环节按年征收,计征税额大小取决于持有物业的当年估价和公布税率的乘积,一年一收。这样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且应缴纳的税额会随着不动产市值的变动而变动。从我国房地产税现有的税制设计看,目前我国虽然没有物业税,但在房地产保有阶段,已经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对外商投资企业)等税种,只是目前在实施中,对居民个人的所有非商业性用房进行了免征。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目前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有物业税或不动产税的性质。其根本区别在于当前探讨的物业税是根据房屋的估值进行征收,其计税依据可以进行动态调整;而我国现行的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价值来征收,其计税基数不随市场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属于静态保有环节。两种计税方式各有利弊。应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探讨中开征的物业税的征收更科学、合理,但是这要以较高的征管水平为前提。物业税以估定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既需要科学的估价水平,更需要全面、真实、可用的财产资料。据调查,在目前我国物业税空转试点的城市中,房屋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是遇到的难点之一。而从估价制度看,即使早在19世纪就开始推行财产税的美国,已经具备了非常健全的房地产登记与评估制度,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其房屋估价也存在有意低估的问题。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等各种原因造成的房价低估现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也将难以避免。此外,完备健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和公开查阅制度等也都是拟开征的物业税运行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推行物业税,其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都存在很大障碍,相应地其征管成本也会较大。

  二、物业税调控房地产价格的有效性分析

  (一)从整体上看,物业税的开征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不大。

  其原因在于:

  1.物业税的税负存在转嫁的可能。

  受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物业税依然存在被转嫁的可能。税收负担只要是能转嫁出去,就不会降低投资人对房屋的投资需求。不能降低需求,那么税收调控市场的链条就被中断,就很难通过保有环节征税来影响房地产价格;而且考虑到一些国家对自用房屋的不动产税都有一定的免征,如果我国也实行对第一套住房免征物业税的话,那么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更小。

  2.即使实行“将土地出让金也并入物业税”的改革方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也不会明显。

  关于土地出让金是否纳入拟开征的物业税目前一直存在着争议。因为土地出让金属于租的范畴,租与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理论上说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有不妥之处。在香港,地租和物业税二者也是分开征收的。所以,我们认为,物业税的开征不应包括土地出让金的分年交纳的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拟开征的物业税只是现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整合,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将很小。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