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特殊的市场。说它特殊,是因为场内交易的,是国家以前绝对禁止交易的土地经营权。然而,在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大背景下,6月3日,市农委副书记谢金峰就“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2周年”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市今年内将选择3个区县试点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并在未来三年内,力争覆盖全市各区县。由此,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拉开了大幕。
首个市场半年
流转土地2万多亩
2008年10月9日,渝北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成立不过半年,该市场就牵线流转了农村土地2万多亩,占该区已流转土地面积的近四分之一。
市场负责人黄文学介绍,到目前为止,能进场流转的,只有耕地和荒地、林地。除了发布信息外,市场还提供大宗耕地流转竞价和荒地、个人及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委托拍卖业务。
黄文学介绍,目前,我市土地流转价格偏低,部分区县耕地最低每亩每年只有200——250公斤粮食。而渝北建立该市场后,该区耕地每亩流转价格均在粮食500公斤左右。
“民企老板是承接流转的主力军。”黄文学说,到目前为止,承接该区上千亩以上土地流转的机构中,近三分之二是来自房地产、水果、花木等行业民营企业。
我市土地流转
还处于初级阶段
谢金峰介绍,截至2008年底,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497.7万亩,占承包地总量的25.3%,流转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4个百分点。
市农委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现已开展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和入股5种流转方式上,出租和转让所占比例最大,分别达到37.9%和36.5%。这表面,我市土地流转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出租、转包等方式所占比例还高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入股”的形式。
土地流转市场
主攻信息和中介服务
“试点打造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主要从信息服务及政策宣传咨询等入手开展中介服务。”市农委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处长何德元称,市场建成后,会具备信息发布、双方洽谈、签订合同、登记合同、双方履约、接受监督、资料归档管理等功能。
据介绍,未来3年内,全市将形成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区县有网络的流转信息体系和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中介服务体系。
同时,今年我市还将在20个区县试点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
机会
社会资本可参与土地流转
200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按照《意见》,我市计划在2012年,全市农村流转土地比例达到18%,提高土地规模经营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水平处于西部地区前列。
《意见》倡导多元化的流转主体,除农民外,允许企业和社会资本到农村承接、承租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
《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企业,其管理用房,生产、生活设施,可用现有宅基地。
对于承接土地的用途,《意见》提出,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破坏土地耕作条件的前提下,其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农业科学实验设施等视为农业用途。
一个典型案例是,通过渝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市内一花木老板将渝北古路镇、统景镇、大弯镇三个乡镇的林地打包租赁,用于投资森林旅游,种植了红枫叶,建成了近万亩生态观光林。
政策
土地流转也必守耕地红线
实现土地入市,被重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突破口。不过,在土地流转市场化过程中,我们也必须守住耕地的红线。
谢金峰称,对重庆来说,“要保证3300万亩基本粮田、1150万吨粮食年产量不动”,这是国家规定的“红线”。目前,全市流转土地用于种粮的比重仅为20%左右。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市里在两方面动了脑筋。
一是出台鼓励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包括引导土地规模经营。从2007年起,市里从粮食直补资金中切块15%用于扶持种粮大户。目前,已在31个产粮大县建立了现代粮油综合示范基地,创建了10个万亩高产示范区县,而对玉米、小麦两种直补资金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切实解决农业发展资金问题。今后我市将增加农业担保公司资本金,3到5年内将担保融资能力扩大到200亿,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的规模经营。(记者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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