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猜想
如何解决三大难题
物业税征收面临的第一个困难是,对于已经买了房子的买主,他们是不是还应该交纳?
“开征物业税,必须考虑政策的衔接性。”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牛凤瑞指出,对于已经买房交纳了70年土地出让金的业主,他们是否需要在70年之后再交纳,或者如何核定他们目前应该交纳的物业税也是需要明确的地方,这中间仍需要深入的研究。
第二个困难是,如何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刘尚希强调,物业税征收操作成本很高,比如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房屋评估机构依照什么来评估才合适。如果按照面积征收,市中心和在郊区的房屋是否会有区别,征收物业税是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说法。
第三个困难则是,会不会因为开征物业税,导致房价成本提高,从而进一步增加公众的负担,如果真是这样,则得不偿失。
南京大学客座教授时寒冰在他的时评中提到,开征物业税等保有环节的税,必须以“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作为前提。(驻京记者吕天玲)
业内反应
牵涉利益众多物业税开征至少需要两三年试点
其实,从2007年实施《物权法》开始,关于物业税的各种说法就不时见诸报端。2007年,南京、马鞍山、郑州等一批城市被列为首批物业税试点城市,并进行了物业税“空转”试点,住宅和非住宅按照不同的税率模拟征收。中原地产研究部副经理胡广东表示,此次重申要推进物业税的开征,说明了经过“空转”试点,政府对物业税征收如何操作,已经取得了一些不错的反应,物业税的确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不过,关于物业税何时征、怎么征,以及如何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等等,目前只能处于猜想阶段。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开征物业税由于牵涉利益众多阻力会很大,当中的核心便是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
有业主担心,在现行土地出让制度不变的情况下,物业税开征肯定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因为此前他们已经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附加费等买了单。如不实现物业税与原有土地税费制度等各种税费体系的衔接,就等于是税上加税。
而对政府来说,目前土地出让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果按照通常对物业税的理解,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即把现行一次性缴纳70年土地出让金改为“分期付款”,那财政短期内的收入将大幅减少。在当前不太乐观的经济形势下,财政收支普遍吃紧,因此广州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指出,目前把地价并入物业税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征收的比率也不会像美国、香港那么高。
从近年市场流传的版本来看,物业税的方案目前大约有两套思路:一套是将所有关于房地产的税费全部加到一起;另一套思路是把主要几个税种统一到一起。这两个思路被称为“大方案”和“小方案”。有专家指出,如若赵卓文猜测不把地价纳入物业税,即采用“小方案”,那这样的物业税改革意义也就不大了。
鉴于这样的阻力,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国家开征物业税,目前应该尚无时间表。赵卓文认为,物业税真正开征至少还需要进行两三年的试点,今年肯定不会推出,而且有可能先从商业物业开征,然后再过渡到住宅物业。
胡广东指出,从长远来看,物业税的开征对打破“土地财政”的依赖、降低空置率以及抑制过度占有资源,促进楼市长期健康发展等有明显作用,但在推进中必须处理好过渡期的各种矛盾,防止出现不安定因素。赵卓文也建议,政府在制定税率和征收对象时必须慎之又慎,并应出台一些减免政策。(记者卢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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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税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在美国,拥有房产后每年都必须交不动产税给州政府。各州税率有所不同,幅度在房产价值的1%到2%之间,有的甚至可以达到3%。这意味着你花100万美元买房子,每年就必须支付3万美元的物业税给政府。
其实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开始执行,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虽不大相同,但税收收入基本都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公共支出的主要来源,并且是遏制房地产投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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