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房均为违建
两名村民告诉记者,此前这里是农用地,1999年左右被一名村民租下,租期大约30年,随后这里曾用做足球场地。大约两年前,开发商开始在此地建楼。动工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曾经拆过围墙,后来开发商又继续建。围墙外面曾写过“拆”字,后来都被涂抹掉了,直到现在楼房仍然没有被拆。
记者就此事询问北大化村村委会。“本来这里确是农业用地。”工作人员说小区内的7栋楼房均属于私搭乱建,目前政府要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张家湾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碧水蓝天”小区的楼房没有取得规划许可,镇政府曾多次贴出通告,开发商均未停工。记者询问小区开发商的有关情况,并想就若拆除违建后如何安置居民一事进行采访,但直到发稿时仍未得到张家湾镇政府的回复。
记者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电话和售楼处工作人员提供的手机号联系开发商,但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律师说法
相关部门存在监管不力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说,7栋楼房属于违法建筑,现在政府要依法拆除顺理成章。但是,7栋楼为什么能够建成,并且在建成后由开发商租给居民?房屋建成到流入市场,有一个过程,没有将违法扼杀在萌芽状态,相关监管部门是有责任的。不反对拆除房屋,但是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保护百姓利益。
“出租房屋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邱律师说,居民可以去告开发商,但如果找不到开发商会很难办。现在无条件对房屋进行拆除,对租房的老百姓来讲是不公平的。居民出钱租用50年的损失由谁来赔偿?这个例子给大家敲了一个警钟。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是造成问题的一个因素。 (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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