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逃避住房保障责任?
虽然广钢模式解决了750户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但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许国碧并不赞成这种广钢模式。“对于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应该全市一盘棋统筹解决。政府应对全市人民负责,而不是只对广钢这样的几个国企负责”。
去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启动以来,尽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成为各地政府贯彻国家政策的重点。按照1998年确立的房改思路,政府要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种住房体系。困难群众和中低收入群体要靠政府组织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而细心人士发现,去年推出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广州计划在今后5年建设完成900万平方米、11.43万套政府保障型住房,其中就包括驻穗部队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3.76万套。
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指出,表面上看好像5年规划广州市保障型住房有90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而实际上只有600万平方米,另外300万平方米根本就不属于这个范畴。
韩世同认为正是广州4年来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在面对去年宏观调控压力时,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经济适用房,才把单位自建房这部分也划归到经济适用房范畴中。“政府应当勇于担当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全部责任,而不应当用允许特权单位自建经适房来推卸责任。”
而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看来,从2007年起,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是引入社会力量多渠道加快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的新尝试。
广州房协指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是指整个社会的中低收入人群,而不是某些单位、某一部分人,建议从整个社会全局的高度来考虑,真正把解决中低收入人住房问题的好事办好。
如何分配出租转售?
单位自建房动辄数十万元的市场差价使分配这种特殊的住房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如何分配,今后如何出租或转售,已经成为政策制定部门和业内人士普遍关心的话题。
广州市房协指出,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全市尚积压经济适用房3万多平方米,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将分得的经济适用房出租获利,“解困房”正在变成“谋利房”,因此担心单位自建房也会重蹈覆辙。
广州市房地产协会前任会长陈敦林回忆,福利分房是很多矛盾的源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单位有地建房如何分配是各单位自己的事,具体分配方法由各单位掌握。
在房屋流转方面,根据广州市现行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在房产证发放两年后才可以上市,同时上市时必须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余的交易税费与现行的商品房交易费用一样。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在起草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酝酿今后经济适用房如果转售,必须先按原价由政府部门回购,再由政府通过公开摇号销售给住房困难家庭。
房地产市场的灾难?
单位自建房实际上触动了房地产商的敏感神经。广州市房协的表态代表了广州大多数开发商的态度,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目标的实现。
“我们有理由相信,单位自建房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其结果不仅不是福音,很可能是一场灾难。”许国碧直言对单位自建房的不满。许国碧还指出,打开单位自建房的缺口,容易引发许多历史问题。他还担心,开了单位自建房的先例后,广州将在土地储备方面遇到困难。有地的国企将不愿让市土地开发中心收走土地,广州通过巨额土地出让建设城市的过程将受到影响。
但合富辉煌房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认为,单位自建房在住房建设规划中所占比例很小,不会对商品房构成冲击。据了解,未来5年,广州建设各类住房总量为5350万平方米,而单位自建房规模只有300万平方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新的单位建房政策与曾经的实物分房有着本质不同,要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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