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失败之后,“竞拍模式”取得成功
林立人和他的伙伴们的个人合作建房构想起始于2004年。当时,林立人看到自己公司的一些年轻员工因为房价太高而买不起房,就开始琢磨个人合作建房。
他们选择了“竞拍模式”——“参加竞拍这条路子比较切合实际。一是因为楼已经在那里了,合作者比较有信心,二是因为手续简单。”
在经历过3次失败之后,“竞拍模式”终于在去年12月22日取得成功。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竞价,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五、六两栋宿舍楼落入合作建房者的囊中。
拍卖中,由于遭遇两名强劲的对手,两栋楼的价格分别从214万一路攀升,最终以293万元和299万元成交。竞拍成功后,林立人兴奋得高高举起双手,“拍卖槌落下的一刹那,心都要跳出来了”。
加上拍卖费用,81名个人合作建房者最终以603.84万元拿下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的两栋成品楼。
是“合作建房”还是“团购”?
在这个房价高涨的时期,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的成功似乎让人看到了一线曙光。
上海从事房地产经营10多年的彭先生认为,深圳采用“收购已建项目”的模式,绕过了拿地环节,又避免了建设过程,操作性更强,更贴合市场运作。
然而,一些专家学者们并不乐观,他们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疑虑。
深圳市社科院地产与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称,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的行为实际上是集体议价的成功,而不是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
深圳中原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也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团购”行为,仅处于营销环节,并且存在很大偶然性。他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还要承担管理、组织等成本和各种风险,“这种购房行为不会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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