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记者 阮煜琳) 建设部今天公开发布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北京、重庆、成都、福州、南昌、宁波、青岛等地一批严重扰乱房地产交易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如下:
(一)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预售商品房案
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于2006年4月22日至28日,对其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通州梨园镇的怡乐二区二期18号楼违规进行预售,收取具有预订款性质的“选房诚意金”,涉及金额933万元。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等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给予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南昌市华东装潢建材博览城有限公司违法预售商品房案
南昌市华东装潢建材博览城有限公司对其开发的华东装潢建材博览城项目,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预售条件的情况下,采取内部登记的形式,与经营户签订内部协议书,并向每户收取3万元诚意金,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南昌市华东装潢建材博览城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南昌市房管局对华东装潢建材博览城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将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予以监管,江西省建设厅给予该公司降低开发资质的行政处罚。
(三)九江恒盛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案
九江恒盛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8月10日、8月11日,将其开发的项目“恒盛•上花园”在媒体上发布预售广告,并在广告内声称将发放VIP卡。九江恒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的规定。九江市房管局责成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预售广告,停止发放VIP卡的活动,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四)北京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重复销售案
北京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开发的鼎成大厦部分商品房,在未解除购房者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又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重复销售给他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对北京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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