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须建立房产中介公司准入制度
在北京市榆林西里,记者竟在短短不到400米的距离看到了12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但受利益驱使,地产中介公司还在不断地增加。目前,北京市共有房屋租赁中介公司1400多家,而其中具备营业执照和资源证明的却只有500多家。其经营规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欺诈事件屡屡出现。
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权益处负责人指出,房屋中介投诉的主体相对集中在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这些公司注册资本额小,大多数超范围经营,无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这些中介公司使用的合同,都是公司自行印制的,同时合同条文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有的协议中只规定了消费者要缴纳的中介费,但却没有规定对未交易成功的中介是否退还中介费。因此,由于不平等的合同协议引起的投诉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此外,经营行为不规范也是造成投诉有增无减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中介公司在消费者交完中介费后,不给消费者提供房源,一段时间后,中介公司或转移或逃匿,有的中介公司对上门投诉的消费者辱骂甚至拳脚相加。据有关人士介绍,时下京城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欺骗消费者的伎俩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提供假广告、假房址、假房主,有的房主甚至与中介公司沆瀣一气诈骗消费者。
国家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胡少维认为,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中介公司的骗术甚至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要想整顿中介市场,首先必须出台相关政策。由于很难在短时间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房地产中介公司准入制度就非常必要。一旦该制度建立起来,就从源头上提高了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准入门槛,再以此为准对现有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整顿,必将大大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秩序,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万栋 方烨 梁龙 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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