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产品的供应还太少
各大城市相继公布各自的“十一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增加了住房保障方面的力度,面向大众阶层的中小户型和经济适用房成为了住房供应的重点,廉租房的加大建设也得到明确,这表明政府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尹伯成也表示,从住房保障制度的实践看,经济适用房在操作中面临分配等方面的难题,需要对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廉租房也是一种重要的保障形式,但目前的覆盖面仅限于城市低保人群,覆盖面还应有大幅度上升,政府也需要通过大幅度增加廉租房供给来缓解住房市场的结构性矛盾。
他认为,廉租房是给低收入者解决实际困难的,而有这些实际困难的群体很庞大,远远超过现在限定的范围。而导致廉租房政策难以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他建议,中央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和地方政府讨价还价,而是应当建立一系列硬性考核指标并明确奖惩,通过问责的方式来强行落实。
住房保障“口子”窄点没关系
李战军认为,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应该包含几方面的内容:一是能够充分利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经济资源;二是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对于最低收入者的社会弱势群体,自然应该由政府强制性地执行住房保障;三是应该服务于社会各个阶层;四是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是分层次、有差别的,可以有时间先后。
所以,他希望今后出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与政策能与过去已经执行的一些政策相衔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政策的重点可以窄一点,先着重面向经济收入低而住房又困难的“双困户”,把政策和有限的社会资源用到刀刃上。开头“口子”小一点,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财力的提高,再逐步扩大覆盖面。
另外,他表示,实行住房保障还需要中央、省市、区县的不同层级的房地产管理和调控,不能够同一个问题中央也管、各省市也管、基层政府也管,而应该由地方政府结合中央的政策、原则、规定、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来落实。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整理:柯鹏 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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