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抛雷人言论:高房价造就"共赢"利益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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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院专家抛雷人言论:高房价造就"共赢"利益链
2009年04月24日 16:38 来源:西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地产蓝皮书》主编牛凤瑞从学者的角度发表了对房地产业现状的看法,他认为房地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某种程度上中国的高房价是一种“共赢”的局面,高房价能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政府应大胆放开房地产市场,价格交给市场。

  在商品房开发、销售的过程中,买房者、开发商、被拆迁居民或被占地农民,以及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这四个方面的利益主体构成了彼此依赖、环环相扣、没有起点、没有终点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循环链。购房者通过支付较高的商品房价格,支付了包括开发商利润、占地补偿、政府税费在内的商品房的开发全部成本。这样满足了自身的住房需求,开发商通过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相应的投资、利润回报,被拆迁居民以改变自己原有的、熟悉的居住地,农民以转让土地而获得相应的拆迁和占地补偿。政府则通过土地税费来获得相应的财政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房价较高,开发商因而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才有下一轮的更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社会才有更多的住房有效供给。我们希望房价降下来,如果我们的开发商利润薄的话,下一轮他的开发就要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循环。同时,拆迁户和被占地农民正是因为有较高的房价,他们才有可能获得较高的补偿,政府也才有可能有较高的开发税费收入或者土地财政。正是因为政府有了较高的土地收入,我们才有可能投资于更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这样对整个市民是受益的。这就是另外一个利益循环链。

  这是一个共赢的利益循环链,起点就是房价高。当然,房价过高,购房者支出大幅度增加,生活指数要上升,必然要求增加工资。用人单位、用人企业的用工成本要提高,同时它的利润要摊薄,但一个城市企业的利益过度摊薄的时候,将弱化这个城市的经商环境,降低这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这是一个一损俱损的利益链。房价过低,一方面会造成土地低效率或者浪费性的占用;另一方面,开发商无利可图,就不会有住房有效供给的大量增加。土地不能开发,被拆迁居民和占地农民的土地升值收益就不能变现,最终的结果是买房的人有钱也买不到房,政府也就没有能力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样的话,城市现代化的建设将造成停滞,这也是没有赢家的利益链。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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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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