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与富人阶层的代表,任志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尽力为高房价辩护,并不奇怪。套用一句流行语,“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但是开发商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应该摆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在这里,我们不妨实事求是地分析任志强的高论。
众所周知,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刚刚起步。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物价根本未与市场接轨。尽管当时工资水平很低,但从买肉买米买油、买布缝衣服到城市居民住房,都由政府统一计划供应,也增加了货币购买力。何况,当时的城市居民住房由政府统一分配,并没有形成商品房市场,任志强拿计划经济时代的房价与市场经济时代的房价简单对比,岂不有点关公战秦琼的意味?
即便拿市场经济体制刚建立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对比,任志强的观点也站不住脚。比如,当时一台25英寸彩电价格数千元,而现在一台同样尺寸的纯平彩电价格不过几百元,液晶电视价格也比当时一台普通彩电的价格要低。再比如,当时“大哥大”的价格上万元,现在普通手机价格不过几百元,如果预交话费,通信商还可以白送手机。现在商品房越盖越高,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变化,按照任志强的逻辑推算下去,是否房价应在90年代初期价格基础上大幅降价销售呢?
任志强不过是在利用公众人物身份单方面释放话语权罢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来就没有只涨不跌的楼市。开发商如果不能摆正心态,与百姓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平等博弈,反而利用公众人物身份放出“房价等于没涨”的烟雾弹,不仅无助于改变公众对开发商的群体印象,恢复公众住房消费信心,而且只会加速公众与开发商话语断裂,导致双方心理隔膜加厚。(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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