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100倍仍买不起房 恰恰反证房价涨得太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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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增100倍仍买不起房 恰恰反证房价涨得太快
2009年04月21日 08:34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17日举行的“调整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分论坛上,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中国不能把自己的房地产跟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房地产相比。第一,我们有50年分配制度。整个市场存量大概要占52%。前50年我们没有住房工资部分,我们有房子(4月18日中国新闻网)。

  首先,恐怕任先生也承认,中国房价收入比不合国际惯例,要不然,他怎么会反对中外房价比较?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中值。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中国各个城市房价收入比不平衡,中小城市房价收入比多在6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范畴。而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10甚至更高。尽管坊间对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和中外比较尚存争议,但中国房价收入比不合国际惯例大抵是公认共识。

  其次,任先生恐怕也不会否认一个事实,就是当下中国城市居民大多买不起房的现实和抱怨反对房价过高仍属主流民意。我承认任先生所说:当别的国家用房价收入比对比的时候,是因为他生下来就没有人给房子。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住宅市场是白给了房子,后来用了200元、500元、700元卖给了个人,等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积累。这是任何国家都没有过的。然而我又不禁要问,当中国已然发展至“生下来就没有人给房子”的市场经济时代,换言之,绝大多数国人也要花自己的收入到市场上买房子时,为什么就不可以用已经为国外实践证明成功的国际惯例来对比参照呢?

  再次,任先生用来反对中外房价比较的类比方法在逻辑上也经不进推敲。任先生说,房价到底涨了多少?1978年GDP大概3000多亿,现在是30多万亿,增加了100多倍。78年月工资全国平均28.6元,到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大白菜2分钱一棵,现在2块钱,也增加了100倍。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相差太远了。房子等于没有涨价。任还表示,现在百姓老觉得房价贵,过去300元的房子是因为没有土地出让金,现在是有50%是政府拿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把这个扣掉才上涨8倍多。78年的房子是用石膏和黄泥,现在不允许用红土砖,现在房子都是好房子,那个时候卫生间就是一个厕所,只有一个堆坑,现在又有手盆、马桶、浴缸都得花钱。加上基础设施费,建安费用上涨24倍。钢材以前不到100元一吨,现在6000元一吨。总不能让盖房子的不涨吧。相比之下,房子是1978年到目前为止涨价涨得比较低的一部分,和工资相比是没法比的,相差太远了。姑且不论任先生的数据来源计算对比是否权威科学,即便假设其数据来源计算对比无懈可击,其在逻辑上也经不起来推敲。按照任先生的逻辑,和工资比房价等于没涨,中国房价是不是也要像工资一样增长100倍?这显属悖论。

  其实,居民工资增加100倍却还是买不起房,恰恰是反证了中国房价涨得太快和当下房价仍然太高,而不是玩数字游戏得出“和工资比房价等于没涨”的荒谬结论。

  我想说的是,中国房价高是不争事实,导致房价高的成因复杂也是不争事实,将帐悉数计在房地产商头上也有失公允。但房地商必须记住:中国房地业连续多年荣登十大暴利行业之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富豪最多的也是房地产业。作为负责任有良知的房地商可以推卸房价畸高的责任,却不可以处心积虑否认房价畸高的事实。任先生作为房地产利益集团方基于自身利益参与公共房价话语博弈可以理解,但以“和工资比房价等于没涨”为高房价张目抑或试图唱高房价却让我费解。难怪我敲毕这篇小文时注意到,搜狐网上近26000多条网友对任言论跟贴评论,大抵是一边倒的质疑反对之声,其中不乏网络愤青愤怒的骂声。(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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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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