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品房滞销,山东潍坊寒亭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半年内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完不成的要扣工资。高压之下干部不得不放下工作“吆喝”卖房,即便如此仍有很多干部在为完不成卖房任务发愁。(3月30日《经济参考报》)
看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的确严重触及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为了拉动房产销售,达到所谓“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不少地方政府不惜动用地方公共资源,采用“购房赠户口”和“购房赠教育机会”等方式帮助房产商促销。而在缺乏户口和教育优势的地方,政府则赤膊上阵不顾形象,赤裸裸地加入了房产推销的行列。本来为公众服务的公权机构却变成房产商的“销售部”。潍坊寒亭区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强迫干部推销住房,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一个堂堂的区政府为何会变成房产商的“销售部”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也很浅显。所谓“无利不起早”就是这种不正常现象的生动写照。首先,它暴露了我国当前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的土地财政弊端。事实上,土地收益和房地产税收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基本来源,房地产业是许多地方的支柱产业,是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顶梁柱。房地产市场的疲软意味着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失去了强有力的支柱,不仅面临经济困难,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主要官员的政绩和升迁。
其次,这也充分暴露了“官商一体”的基层治理现状。在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还没有真正把握权力界限,更没有正确认识行政权力远离商业活动的重要性,还没有珍惜政府公信力的意识和自觉性。因此,利益的诱惑和自律的欠缺促使地方政府和官员在不知不觉中与商业活动结合在一起。
让干部直接从事产品销售,不仅与公共权力的性质严重不符,而且还会因为权力与商业的强力结合,给干部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事实上,寒亭区政府的卖房文件已经催生了腐败苗头——一些强势部门甚至考虑在所属干部实在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由单位出资购买;相对弱势的部门则出台“高压政策”:工作可以放一放,但卖房任务不能放,任务完不成的扣发工资。强势部门的购房资金哪里来,购来的房产如何处置,都是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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