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教授撰文称,解决中国低、无收入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办法是政府造公益房,廉价出租。
文章说,有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然无存在价值。这种廉租房应该是中国人最熟悉的,这就是计划经济年代一般职工分配住的福利房。福利房的经验和教训都值得吸取。
一是廉租房必须以满足人道主义最低要求为建设原则,或可包含过去福利房的“筒子楼”,总之,必须与一般商品房的生活质量拉开距离,这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否则,迟早会落入西方“福利社会”的陷阱,助长“养懒汉”的歪风。同时,唯有“筒子楼”式的简易住房才自然保证了进住廉租房的必然是低无收入的弱势群体,而无须官方批准,为腐败提供空间。
二是房租必须十分低廉,以保证确实低无收入的弱势群体居住。实在付不起,也可拖欠,甚至免租,国家制定法规,由居民自治审议监督。
三是在任何情况,廉租房禁止买卖、进入商品市场,以免扰乱房市,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租。
四是当低无收入群众经济情况改善时,一般会自动转入按揭商品房,以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体面。当他们有了按揭房时,国家立即收回廉租房。
五是廉租房应分散建设,不宜建设廉租小区,集中成“贫民窟”,徒然增加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廉租房建设在工厂或商品房小区附近,以利于低无收入弱势群体寻找工作和减少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