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救市房地产与温总理“住房策”相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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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救市房地产与温总理“住房策”相违
2009年03月12日 14:5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早在全国两会召开前,有关房地产业会否列入“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就传闻不断,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连环上演,几乎每日一变。尽管最后尘埃落定,房地产业无缘“十大振兴”,但在全国两会期间,这套连续剧仍在上演。

  其实,如此纷纷扰扰大动干戈,为什么不去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找找答案?报告中涉及房地产业的约有800多字,约占全文的二十分之一,可说是言简意赅地表述了温总理的“住房策”。

  温总理的“住房策”,他的概述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政策主旨是稳定,没有“振兴规划”,也没有“积极促进措施”。更耐人寻味的是:通篇没有提到房价,也没有提到开发商或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 温总理的“住房策”,重点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中央财政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等。而昨天全国人大新闻中心的专题新闻采访,主题为“住房保障问题”,重心所在,更是一目了然。

  温总理的“住房策”,还有前所未见的一策: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此,齐骥有明确解释,政策针对的是“夹心层”———不属于低收入阶层,又不足以通过市场来买或者承租住房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大学毕业生、从外地迁移到城市来工作的群体。

  温总理的“住房策”,可谓立意高远:政府认清自己承担的角色,不再以限地价限房价等“微观调控”去控制市场房价涨落,而是回归政府本分,提供公共产品,着力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体系———以廉租房为主体,以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为补充。在商品房市场方面,则以信贷、税收等政策支持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支持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建设;政策的着重点是降低税费,减轻房地产消费的成本。

  政府归位,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分隔清晰,房地产业稳定可期。如齐骥所说:“我们把保障的线划得清清爽爽,居民知道自己是属于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自己住房困难,就使该走保障的走保障,该通过政府帮助的就通过政府帮助,该走市场的就走市场,恐怕也有利于我们市场平稳的健康发展。”

  如此一来,温总理的“住房策”又何须提到房价?所谓“振兴”或“积极促进”又有何必要?与其折腾来折腾去,倒不如静下心来认真研读温总理的“住房策”,掂量一下“救市大计”是否与“住房策”保持一致?继续游说政府“救市”是否还有必要?将来“土地财政”的生存空间还有多大?房价高企仍“誓不降价”还能扛多久?(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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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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