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9年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其中,“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该表述立即受到市场的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放开二套房贷或是减免交易税将有效促进住房市场交易量的持续回升。
就在前一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对二套房贷“只要需求正常,就应当满足”。
自2007年9月底开始实施的二套房贷政策在当时的环境下有效地调控了市场的非理性行为。该政策规定:“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受此政策影响,随后住房交易市场活跃度开始放缓。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9800亿元,相比2007年末的30000亿元不仅未增还略有下降。2009年前两月,虽然住房交易已有活跃迹象,但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仍相当低迷。
一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房贷部门负责人透露,就房贷政策实施来说,银行在2008年底就已经放到了(政策范围允许的)最宽限度,“二套房贷中的普通住房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30%的。可问题在于,住房市场的观望情绪何时可以散去?”
从市场角度而言,住房价格的明显下滑或是上涨都将不利于住房交易的复苏。业内人士认为,近期住房交易量的回升是一个市场信号,证明目前的市场价格可以获得认同。
如果说住房交易量的回升需要催化剂的话,那么放开二套房贷限制性政策,或是进行税收减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上述商业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称,放开二套房贷限制性政策是早晚的事,一旦“不再提”对二套房贷进行限制,就是恢复到了2007年9月之前的做法,即不再做房产数量的区分。
其实,这已在2008年12月国办发布的关于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已有端倪,当时的提法是,“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除放开二套房贷之外,减免交易税等个人税负同样呼声很强。3月4日,广东省即推出了《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个人出售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2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其契税按1%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