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东铁匠营状元城因6次延期交房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昨日,状元城南区施工方起诉开发商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开发商中豪公司给付施工方城建公司欠款额16146879.04元。宣判后,开发商表示上诉。
状元城开发商被诉欠工程款
城建公司称,2004年11月15日,北京城建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现名为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中豪公司将状元城住宅小区7号等工程包给城建公司,合同价款为53101222元,施工日期为2004年11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此后,由于中豪公司未能及时完成拆迁,致城建公司2005年9月才开始施工,现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因中豪公司未支付工程欠款,城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中豪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25566271.48元;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980575.36元,并赔偿因违约所致损失10936000元等。
中豪公司表示,工程至今未竣工,无法结算工程款。并表示,因城建公司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在工期内完工,城建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中豪公司需向状元城业主支付的违约金3543666元。
法院委托鉴定工程造价
在审理当中,因双方均对工程款数额存在争议,北京二中院委托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城建公司已完工程量进行了造价鉴定。
1月21日,二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城建公司完工工程造价应为64270398.9元,扣除中豪公司已支付款项,中豪公司尚欠19360398.99元。但因涉案工程尚在保修期内,城建一公司应对工程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扣除5%的保修金,计3213519.95元,此部分款项待保修期满无问题后,城建公司可另行主张。
法院判中豪公司给付城建公司欠款额为16146879.04元,赔偿城建公司损失300万元。
宣判后,中豪公司表示上诉。(记者吴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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