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三级物价部门首次联合行动,检查市内大型楼盘对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和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发现某些楼盘不按物价部门规定明码标价,一手楼却要收二手楼的交易管理费。
偷换概念加收交易费
昨日,位于白云区广从路的一个大型楼盘在接受物价部门检查时表示,他们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份“置业参考”表,上面有单位名称、价格、定金、付款方式、税费以及其他费用等项目,但记者发现税费中包括了“交易管理费”,并按房屋成交价的0.2%收取。物价部门对此表示质疑,首先在表格上没有注明“交易管理费”包括哪些项目,其次销售人员将此解释为查册费、房产证印花税、登记费等。物价部门表示,上述项目其实相当于二手楼交易时征收的“交易手续费”,所以销售方是以“交易管理费”偷换了“交易手续费”的概念,在销售一手楼时变相向购房者征收。
开发商费用转嫁业主
在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一些楼盘销售方在卖一手楼时,竟向购房者收取测绘费等费用。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房屋在转让、赠与、交换、继承时,需要重新测绘制图时才能收取此费。若原已按规定制图,产权人不要求重新测绘的不收费。但一手楼销售时,每户的面积和绘图都由开发商公布,一般不涉及测绘,销售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测绘费。白云大道北一楼盘的销售价目表上,列出了“初始登记费”一项。但按照规定,初始登记费是市国土房管局向开发商征收的费用,开发商将此项目的收费转嫁到业主身上,是违反了国土房管局和物价部门规定的。
有楼盘在收楼缴费明细中标明“权证综合费”600元/宗,包括测绘费、登记费、工本费、晒图费、查册费等,据了解,以上所有费用根本达不到600元,且按规定测绘费等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借权证综合费收取测绘费等费用,实际上是转嫁收费。
因此,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购房前要先仔细看清楚房地产商提供的收费表,如果与有关规定不符的,要及时指出,并留意表格的制定日期。
旧楼却按新房标准收
白云区物价局介绍,日前收到一位业主投诉,位于白云大道北的著名楼盘滥收物业管理费,该业主去年4月买了该楼盘H1栋六楼的一套房屋,物业管理费是每月1.8元/平方。该业主发现,一至五楼的房屋管理费只收1.2元/平方,六楼就要收1.8元/平方,明显是同楼不同价。同时,H1栋没有电梯,按照政府指导价,多层无电梯洋房的管理费是每月0.98元/平方,超出该标准的要向物价部门申报。
昨日,物价部门在现场了解到,该楼盘去年建的楼房是按照月1.8元/平方标准收取管理费的,因此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按新价格缴纳管理费。物价部门表示,旧楼房不能按新建的楼房标准收取管理费,要求该楼盘开发商必须立即按规定调整价格。(赵琪湘 何雪峰 高诒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