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由于未拿到房产证拒交房款;开发商由于收不到房款无钱向建委缴纳罚款,拿不到房产证;房山区建委由于开发商违规施工后不交齐罚款,不向其发放房产证。4月13日,开发商强制要求居民4月22日前交纳房款,否则将诉诸法庭。前天,玉竹园B区7、8、11、12号楼的居民们拒绝了开发商的要求。
4月13日,玉竹园B区7、8、11、12四栋楼门口处各贴出了一份由开发商针对欠款业主《通知书》,要求“四栋楼的业主在4月22日前交清欠款,逾期不交者诉至法院。
“不是我们不交房款,是至今没有房产证。”小区业主说,“买房时支付了30%的首付,其余金额需要办理贷款,但此后,开发商由于违规建房拿不到房产证,无法在银行做抵押,业主们也没有贷上款,开发商此后也没让我们交过钱。”
在一业主的《商品房认购合同》附件中,承诺“产权证于2005年12月30日前办理下来,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下来,甲方将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欠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按规定,其余业主也都在交完首付的一年半左右获得产权证。但是至今,房产证仍未办下来。
“不拿到房产证就不放心把几十万的房钱交给开发商。”小区业主说。
北京祥和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艾佳称,5号至12号楼都是由其进行开发建设的,其中5、6、9、10四栋楼在05年8月办下贷款手续后,住户开始正常按揭向银行交纳贷款。目前,正在对7、8、11、12四栋楼的房产证进行补办,但由于业主们入住已有近3年时间,且绝大部分业主只在入住时支付了全部房款的30%,导致开发商资金周转不开,所以现在向7、8、11、12楼的未交全部房款的业主催缴余款,用于向政府相关部门交纳违规建设的罚金。
房山区建委工程科的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祥和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玉竹园小区的5至12号楼无施工许可证的登记,所建的8栋楼都属于违法开工,已对其进行了总计38万元的罚款,此外,若想取得房产证,开发商还需按建筑面积向区规划、土地资源等部门交纳高额罚款。2005年,该开发商在交齐了其中四栋楼的罚款后,补办了相关手续后并取得房产证。但是其余4栋楼还不能发房产证。
该工作人员建议,不想退房的业主可先将剩余房钱交付开发商,同时就此与其签订新的付款合同并进行公证。(李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