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说过有哪个小区开发商赔偿违约金还要扣业主税的,我们小区就说要扣税,真是新鲜事。”昨天,记者再次接到顺义区香花畦业主武先生(化名)的电话,反映开发商在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时要扣20%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就将赔款抵扣公共维修基金。他对开发商的这一做法提出疑问并表示不满。
武先生介绍说,由于认为开发商交房没有达到交房条件,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拒绝收房,但最近他租住的房屋到期,不得不前去收房。对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给付违约金,但要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二是如果不想扣税就把违约金抵扣公共维修基金。
“扣税的做法出乎我们的意料,以前没有听说过类似的现象,没听说领取赔偿金还要纳税的。总共延期两个多月,得到违约赔偿金20000元,可是光扣税就要4000元呢”。
由于开发商客服部称,如果要直接领取违约金,不仅要扣税,还要另约收房时间,急于收房的武先生还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抵扣了公共维修基金。收完房后,武先生带着疑惑咨询了顺义区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违约金赔偿并不需纳税。
4月2日记者也从北京市地税局个税处得到证实,此类根据合同得到的违约赔偿金并不属于偶然所得,购房人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抵扣时发生的事情又让武先生感到不解,“正常的话,直接把违约金冲抵公共维修基金就可以了,但开发商提出先把违约金数额从购房款中扣除,即总房价变少,然后再按照抵扣后的房款2%比例冲抵公共维修基金。”
武先生还举例说,按一套总价60万元的住宅算,减去违约金2万元后,再按照58万元计算公共维修基金。“这样看来,业主可以少交一些公共维修基金,像是占了便宜,但实际上可能另有原因。由于我的首付款早已交齐,因此抵扣首付款这个过程实际上并不存在,我的总价款由60万元变为58万元,也许是开发商避税的一个招数吧,但不知道这种方式是否合法?”武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为此致电北京天洋志普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林,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从客服部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他不知道扣税的事,只知道违约金可以抵扣房款,再冲抵公共维修基金。(韩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