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买房谨防五大缩水陷阱(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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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指南:买房谨防五大缩水陷阱(2)
2009年04月30日 16:24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层高缩水

  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事件点播:某楼盘多位业主一起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9米。交房后,有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有的为2.8米,有的为2.9米。于是业主作了自测,结果发现高度为2.6米—2.62 米不等。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时,开发商却推说是销售公司在制作预售合同文本时的笔误。

  专家点评:从法律上讲,合同首采文意主意(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专家提醒说,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年限缩水

  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 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事件点播:今年年初,李先生买下某烂尾楼续建工程楼盘,买之前他询问了该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售楼小姐说保证是70年。后来签预售合同时,他发现合同附件《房屋土地状况》备注里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1993 年至2052 年,该房屋使用年限竟不到60年,李先生大呼上当。

  专家点评:有许多买房人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人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 专家提醒说,建议买房人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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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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