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轰动京城的森豪公寓7.5亿元假按揭骗贷案一审落判。市二中院以信用证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森豪公寓老板邹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5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别以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判处4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前,市二中院对该案中失职的三名银行工作人员及两名律师进行宣判。这场由开发商、银行、律师、虚假购房人四方合谋构成的北京最大假按揭骗贷案,最终以前三个关键角色获刑而收场。
-听到被判两个无期
主犯邹庆面如土色
昨天下午,在市二中院刑事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方炯一声法槌,历经4年多的森豪公寓骗贷案终于迎来一审宣判。在法警押解下,森豪公寓的开发商、北京华运达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庆首先步入法庭,其双眉紧蹙,显得非常沉重。另外5名被告人紧随其后步入法庭被告席。
法院经审理认定,邹庆等人共实施3起合同诈骗,分别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览路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取三笔房屋贷款,数额高达15.5亿余元。其中一笔8亿余元,被骗银行是北京银行。这笔贷款是邹庆等人采取以开发森豪公寓项目、太利花园项目、北京青年宫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为名,采取关联公司相互担保以及用后贷还前贷的方式,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览路支行骗得。
另两笔为7.5亿余元,被骗银行均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邹庆等人虚构该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华庆公寓商品房销售事实,采取与购房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贷款材料,并以购房人名义与中行北京分行签订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申请按揭贷款的手段,先后两次骗取中行北京分行6.44亿元、1.07亿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邹庆等人还实施4起信用证诈骗,先后骗取中国农业银行6600余万元。
最终,法院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邹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邹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邹庆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结果刚落,法警立即上前给邹庆戴上手铐,只见邹庆身体晃了晃,面如土色,显得有些麻木,随后被带出法庭。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还显示邹庆的斑斑劣迹,此案是他第四次“进宫”。1982年因打架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1988年因赌博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2002年因涉嫌犯信用证诈骗罪被羁押;2005年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被羁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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