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奖励拆迁签约 迁得越早奖金越高强拆无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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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奖励拆迁签约 迁得越早奖金越高强拆无奖
2009年04月27日 11:12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正式开庭调解,对新电视塔南广场拆迁工程进行行政裁决。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本工程尚有117户被拆迁人未签约,占总拆迁户数的19.1%。拆迁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多次协商但未达成补偿安置意向的30户被拆迁人,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月底签约才有最高奖励

  今天上午,市国土房管局开庭调解,依照规定进行行政裁决。市国土房管局裁决人员将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双方的意见,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裁决。记者从负责拆迁的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补偿安置标准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制定的,不会再有调整,一旦市国土房管局做出裁决,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将根据政策规定,申请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将不能享受本工程规定的所有奖励,且不能再选择货币补偿或本工程提供的大塘新社区、广发新村安置房,只能安置到裁决书确定的房屋。

  为确保拆迁进度,鼓励被拆迁人及早签约,拆迁方还制定了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4月30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各种奖励达1500元/平方米。而过了4月30日,在6月30日前签约的,各种奖励为1300元/平方米。6月30日后签约的,只有7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

  多数动迁户选房屋安置

  经记者调查发现,本拆迁工程最大的亮点是突出房屋安置,安置方案比较优惠。拆迁人提供了两处安置房源,一处为广发新村的期房,一处为大塘新社区的现房。

  如被拆迁人选择广发新村期房,则按被拆迁房屋单元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面积减去公摊面积后的面积)与安置房屋单元建筑面积1:1.1的原则进行产权调换(作为应安置单元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互不补差价。如被拆迁人选择大塘新社区现房,则按被拆迁房屋单元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单元建筑面积1:1.2的原则予以安置作为应安置单元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互不补差价。

  据称,这种以单元建筑面积为基础,给予适当增幅后进行安置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居住要求,直接改善了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近一个月签约的171户被拆迁人中,仅3户选择货币补偿。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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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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