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富贵病下帖猛药
杭州住在别墅里的人,非富即贵。可大富大贵了的人们想把日子过得更好些,就在违章建筑上动起了脑子。执法部门通知富人接受处罚,就有人说了,你们这个单位怎么这么不懂事?!
富人眼里的不懂事,就是你执法部门不知趣,不知道我有钱,不知道你的上头有我的人。
为了一己私利,公然侵占社会公共资源,损害他人利益,自私和贪婪极度膨胀,在某些富人身上集中地体现了出来。杭州九溪玫瑰园和南都花园两处别墅里一些富人们,凭借着兜里有钱,真把自己当成了庄园主,真把那片土地当成了私人领地,为所欲为,一点一点蚕食着公众的利益,做着普通百姓不敢做、也做不成的事情。
“要查你查好了。”这是一个被金钱娇宠惯了的群体。他们压根儿没把法律放在眼里。他们用金钱换来了尊荣,还想凭借这席尊荣,得到更多别人花钱也得不到的东西,包括让普通人望而却步的红灯也为自己变绿。
一边是私利和贪欲,一边是公德和法律,富人们用金钱堆积起来的自尊心,就敢于向公德和法律叫板。所以,我们看到他们一次次拆了再建,一次次爱理不理。
富人之仁,不仅仅在于你是否依法纳了税,不仅仅在于你某天大发慈悲给某个贫困群体捐了多少款,它还体现在牵涉个人私利时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是否自觉承担起与金钱价值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如果个人私欲在与法律、社会责任的PK中占了上风,钱再多的富人,也是很病态,很不懂事。
一个健康的公平社会,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越是要对资本有规范和约束。如果法律和规范遇到富人绕道走,娇惯的就不仅仅是富人自己,全社会都要为此付出责任,付出代价。
让富贵病好起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们下帖猛药,让富人道德起来,守法起来。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家杨建华:
富人更应该多点担当
前两年我就听说过九溪玫瑰园私挖地下室的新闻了。这让人感觉不舒服。这不是大家乐见的事。
我的看法是,社会对富人这个群体会有一种看法、判断,现在富人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道义,与富人的财富增长速度相比,有一定距离;与社会对他们的期望相比,有一定距离。
我们刚刚做了一个大型问卷调查,其中涉及了这样一个问题:地位认同与对富人社会角色的期望。所谓社会角色包括“社会责任”、“利益代言”等。其中我们设计了一个问题,大意是:
如果把当前的有钱人看成一个群体,那么请对这个群体的社会责任进行打分。
1124份问卷中,平均得分5.69,这是什么概念?每道题的中位数为6.0分。这说明我们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有仇富的心态,但也认为他们所作所为并不理想。公众认为你的财富越多,你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就应该相应增加。
现在一些有钱人,不仅没有承担应有的责任,反而谋取更多不属于自己的资源,这对社会是一种伤害,反过来,对他自己所处的富人群体也是一种伤害,间接地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富人应该考虑该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如何处理好财富与道德意识、社会责任的关系。
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
为富不仁是对执法能力的考验
中国历史上不乏富贵者蔑视法律的现象。红楼梦里就有四大家族,法律遇其也退避三舍。在不少地方,有钱、有财富,就能比其他人享有更多的利益,这说明我们的法治还不完善。
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等之间属于一种契约关系,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合同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做危害建筑的事,甚至有可能殃及别人,这是很简单的违法的事情。有关人员可以提起诉讼。但我估计现在还没有。
这其中存在一个怪圈。中国是一个法律规范不是特别健全的国家,有的富人保护自己的安全,不是依赖法律以内的力量,而是依赖法律以外的力量,比如和当地官势结合。这时政府的中立性就特别重要,不可以和富豪形成利益共同体。而目前中国GDP至上的潮流,官员们又喜欢这些富豪、投资者,遇到富人不尊重法律,很可能忍气吞声,网开一面。GDP主义有可能助长财富与权力的勾结。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在社会上会造成一种影响:谁的利益大,谁的拳头大。于是后继的新富们又会以此为“榜样”。
这是对一个政府执法能力的考验。放纵这样的情况,就谈不上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包括政府不可以做违法的事情,也包括政府得把必须做的事情做好。(记者 俞熙娜 柏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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