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就买了并办好三证的二手房就是住不进去,因为屋里还住着卖家近90岁的老母亲。法院也去了两三回了,执行庭的人也来强制执行过了,都没辙。老太太到底为啥不愿意搬走?
日前,本报和浙江经视《王春说法》记者一起来到小吴买的这套位于杭州德胜东村的房子里。
购房人小吴:买房本来是要结婚的
倒霉啊,这事怎么让我碰上了
“没有比我更倒霉的了,这事怎么叫我碰上?看来以后买二手房前,都要先去查查卖家的祖宗十八代了。” 小吴说起来满腹委屈,本来打算去年五一结婚才买的房,不料到现在,原卖家还有人在房子里住着,而且又搬进来一个人和老太太同吃住。
小吴先给记者讲述了事情原委:
2008年3月,小吴和男朋友一起在德胜东村某幢花87.5万元买了套80平方的房子,三室一厅,本来说好3月20日左右就腾空房子,钥匙交给小吴,没想到3月底了,小吴三证都办好了,房子里还住着89岁的老太太——即卖家黄老二的妈妈。
“我当时看房时看了三次,都看到老太太坐在家里,我问了三次,老太太是不是一起搬走的,黄老二都说是一起搬走的,老太太也一言不发,我才放心买了房子。谁知道后来黄老二搬家时,老太太死活不搬了,非说黄老二房子卖掉了在外面租房子住,她无家可归了。她认定这房子就是她的,黄老二卖房子没得到她的同意。”小吴一开始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一家人都不商量好就卖房子了。
没想到,后来事情变复杂了,老太太的大儿子黄老大去年3月底也搬来同住了,他的理由听起来很正当:“我们妈不愿意跟着老二了,她不愿意搬,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我要给她做饭洗衣服的。”
小吴在去年7月起诉到下城法院,判下来由黄老二支付违约金8.75万元,并限3日内腾退房屋。可是执行庭的执法人员在与老太太沟通无效后因顾虑到年纪太大,无法执行。黄家老二不服判决,在去年10月上诉,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让老太太搬离。
“要让老太太搬走,只有他们一大家子人达成一致意见才有可能。”一年多来,小吴掺和在他们家,和法院一起,参与了五六次调解,但黄家子女间的“梁子”却是越结越深,到了见面就要动手的程度。
“现在我亏大了,每月要支付这房子的按揭3000元,还要支付在外租房的费用近2000元,就这么付了一年多了!”小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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