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科的门前,每天早晨六点多钟开始就有人排队。
这些人大多是通过购房落户成都的。2008年12月,成都市开始执行新的户籍政策,购房超过70平方米,即可获得成都市户口。
重庆、天津等地随后也陆续出台了“购房落户”政策,并引发民众广泛争议。
成都房产逆市热销的背后
购房落户的政策吸引了大量想落户成都的外地人,来自山东的陈明也是其中之一。
“没有户口,孩子将来上学是个大问题。小学、初中、高中,赞助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陈明说。他是2005年来成都的,在城隍庙电子市场经营着一家不足5平方米的店铺。
结婚生子之前,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户口的事儿。由于妻子也是外地人,户口问题随着2007年底孩子的降临变得紧迫起来。
对于陈明而言,解决户口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房。
2008年12月,成都市开始执行新的户籍政策,凡在成都市购商品住房70(含二手房)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且实际居住的外地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子女的常住户口。
在中国,城市户口不仅是个身份,它还意味着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条件。
陈明和妻子拿出近8万元的积蓄———(这些钱他们原本准备扩大店铺经营),又向亲戚借了近5万元,凑出首付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子。
依附于户口之上的利益,是陈明买房的直接动力。
事实上,成都市的“购房落户”政策早在2003年就已经存在。2003年7月,成都市政府公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增长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到购房落户。当时的政策规定,购买60、90、120平方米的商品房都可以按照相应标准入户。
2006年,楼市一片繁荣,成都市政府随即提高了入户门槛,规定只有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可以落户,同时必须签有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008年12月,由于成都受到地震和金融危机影响,楼市交易量受到重创,落户政策由90平方米的限制下降到70平方米,并取消了劳动合同和社保的限制,希望鼓励更多的人购房。
新政策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数据,自2008年12月正式实行购房落户政策到2009年2月,短短不到3个月的时间,有23000人通过这个政策获得了成都户口。
与户籍科前的热闹相呼应的是,成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也逐渐活跃。
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3月,成都市累计成交商品房600万平方米,为历年同期最高。中心城区成交商品住宅15249套,成为历史上首个突破15000套的月份。3月成交均价5180元/平方米,已是连续两个月出现小幅上涨。在全国楼市一片萎靡的形势下,这一成绩可谓骄人。
来买房吧,给你户口!
自成都市正式开办“购房落户”新政之后,武汉、重庆、山东、天津等地的地方政府在促进地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文件当中,均不约而同地推出了购房落户政策。
1月23日,武汉“购房落户新政”细则出台。购新房超过50万元的外地人可入户武汉中心城区。
同日,重庆市发布了房地产市场刺激政策17条,其中有针对“购房落户”的政策条款。重庆市放宽了外来购房者的入户限制,在主城9区一次性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可凭房地产产权属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户籍。此前部分主城区对外来购房者入户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月4日,天津紧随重庆,成为第二家放宽购房落户标准的直辖市。天津市正式执行蓝印户口购房款新标准:申办天津蓝印户口的标准由原来统一价100万元下调为80万元。
2月10日,温州市政府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共17条新政促进房地产发展。
2月13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开幕,广东省建设厅在提交给与会代表的参阅材料中提出,拟在有条件的城市放宽购房落户政策。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开忠教授近日表示,北京、上海等一些特大城市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拉动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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