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房贷再现“零首付”。日前,李小姐在看房时,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过去的确不能做,不过,去年11月起似乎有点松了,又开始做了,今年3月的房产交易又热了,买房子的人多了,光我们中介大约20%的交易都是‘零首付’,都是和贷款公司和评估公司一起做的,客户只要付点好处费给他们就行。”他还不忘加了一句:“银行不可能每套房子都上门查看的。”
楼市没有出现预想中的调整,相反,个别地区在3月份还出现了量价齐升的局面,究竟是真实需求占了上风,还是房产交易环节出现了问题,继续在抬升房价?“零首付”在这个时候再现耐人寻味。专家认为,“零首付”现象如果大量“复制”,那么,一旦房价出现大的波动,就可能出现危机。
做高房价“零首付”
以往做“零首付”最常见的手法就是把房价做高。比如内环一套200万元的二手房,按照规定如果是第一套自住普通房,要贷款必须首付20%,也就是40万元。但这时候中介会与所谓贷款公司和评估公司一起“联手”,将房价抬高至少20%以上,比如240万元。
然后由房主出示一张“已经收到首付款20%=48万元”的收据原件,通过贷款公司和中介的“努力工作”,银行见到这张原件就能放款,贷款总额一下子变成了192万元,买房人基本实现“零首付”。
而现在市场上再现的“零首付”,其操作手法基本上大同小异。
三种违规漏洞多
中介的“创新”真的那么可靠吗?
业内人士透露,这其中实际上至少牵涉到三种违规,可惯常操作的中介都给出了貌似“合理”的解决办法。第一,房主开出了一张完全不存在的假收款凭证,如果出现问题,房主将承担法律责任。中介说,房主和购房者必须签订一个秘密补充协议,声明并没有给付这笔钱。中介明确表示这是在购房的时候不能见光的,但都会打保票能“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二,评估公司必须抬高房价,在评估的时候手脚“活络”一点。中介给出的答案也很简单,评估公司本身没有人去监管,要做高或者做低房价很容易,一套200万元的房子上下相差20万元很正常。
第三,银行是否尽责难以控制。比如过去需要21个工作日房产交易中心才能出产证,出了产证才能放款,现在都不需要了,有首付收据就放款。中介明确表示,银行就这么点工作人员,都是网上看看材料,一般不会查得太仔细。
秘密协定是否真的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情况,即便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存在着合谋欺诈银行的嫌疑,因此,出了问题,在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而评估公司做高房价,前提是当前房价没有出现大面积滑坡,如果房价跌穿了心理价位,那么,恐怕就要做低而不是做高了。
至于银行的监控,事实上银行也在密切关注房贷的违约率。3月份反常的旺销也给银行提了个醒,中介一句不经意的促销话泄露了玄机:“要买房子快点买,银行最近可能又要收紧银根了。”某中资行的行长就指出,当前房贷余额不断减少,大规模断供虽然没有出现,但不良率却有所上升,必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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