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促销又炒新概念 部分楼盘购房免物业费(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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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促销又炒新概念 部分楼盘购房免物业费(图)(2)
2009年04月02日 13: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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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全免物业费只是促销手段

  今年春节后,相对沉寂了一年多的楼市出现了回暖的迹象。伴随着新老项目的入市,包括“购房全免物业费”等一系列促销举措也相继亮相。

  “促销的核心,无非是打出不同名目的举措,让购房者感觉实惠。”一位专家解释说,除了直接降价之外,开发商也会普遍推出各类优惠活动,变相地让购房者感觉到获得折扣。而为了达到吸引潜在客户眼球的目的,这些优惠活动通常会炒作一些“看上去很美”的新概念,“找一个噱头”。据内部工作人员介绍,“终身免物业费”是项目所属地产公司面向有长期合作的客户员工及家属实施的回馈计划。但在当下热卖促销期间,这项优惠实际上面向所有有购买意愿的购房者。“这是公司营销中心做的营销活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由业主(大会)选聘。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只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所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既没有权力一劳永逸地代业主缴物业费,也无权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从政策空间到实践上都不具有可操作性。”

  为此,这位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不能简单地把促销手段当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同时要从纵向和横向等多方面考虑房子的性价比,做出审慎的选择。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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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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