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绝大多数住宅70年或50年期限不同,山东青岛阿里山小区数百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今年6月其中一批就到期。近日,相关部门一个要"交费五六万"才能续期的消息,立即引起了业主反对。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住宅用地"续期"事件。
20年届期,五折甩房没人要
3月26日下午,青岛,阿里山小区。一提起房子,小区149楼的冯先生就皱起了眉头。他想卖掉房子到北京买房,但几个月来已有七八个"很有诚意"的买主,知道房子土地使用权20年以后就打了退堂鼓。冯先生说,周边新盘每平方米接近7000元,而他卖到3000多元也没人敢买。
与冯先生类似,许多业主也遇到相同的问题。据记者调查,在这个有700多套房子的小区,其中两三百户业主的房子是20年土地使用权,其余都是50年、70年。
"不过,同为20年的也有不同,其中100多户是2009年6月就到期,而其他的是2012年到期。"有偿续期,100平米交6万元目前,对现行土地使用权作出最高年限的规定,来自于1990年的一部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但当时作为青岛开发区在此条例出台前,就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作出尝试---对部分住宅用地设定了20年的期限。阿里山小区所在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局曾提出"续期方案",按照一年前的地价评估,大概是每平方米1000元,按照建筑面积为60%计算,100平方米的住房续期约需6万元。对此,记者采访的十多名业主均表示,该"续期方案"很难实行,不会接受。对于不交钱不"续期"怎么办,目前也没有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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