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缘于地方政府双重角色
补“砖头”和补“人头”,哪种方法更好?10年前的全国房改已经证明,市场化程度更高的补“人头”更有效率。但常州此次采用货币补贴取代建设经济适用房,却遭遇网络争议声一片。一家房产网站对此进行的网络投票结果是:只有5.6%认为普通购房者最终受益,44.4%的投票者认为开发商是最终受益者。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究其根源,还在于地方政府相互冲突的双重角色身份。
货币补贴更有效率
回顾10年前那场意义深远的住房制度改革,正是用货币补贴取代了延续数十年的实物分房制度。虽然这次改革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如房价上升过快超过居民购买力、房产市场波动过大冲击宏观经济等等,但改革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打破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堡垒,推动了中国的市场化进程;迅速形成大量优质产品,使得大部分城市居民住上了宽敞的新居;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最近1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对于半公益属性的经济适用房领域,引入货币补贴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取代政府建设分配住房实物,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从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度。在补“砖头”时代,原来轮候排队就需要两三年,排到号买到房之后,等到建成能入住还得两三年时间;目前几乎所有城市都把经济适用房建在远离市中心、配套不完善的区域,很多家庭即使排到号都会放弃购买。在常州此次货币补贴政策中,购买对象不限区域,也无需再经历漫长的等待。在产品的品质选择权上,也不再是被动接受质量平平甚至低于商品房平均水平的住房。
对地方政府来说,无需再作为业主方包揽从批地、拆迁、招标到摇号分配一条龙服务,只需把握好资格审核,可以节约大量行政资源。
从开发商角度来看,补“砖头”时代最多只能竞标经济适用房承建资格,赚取固定地价和固定房价之间的微薄利润;补“人头”直接带来大量有效的购买力,在低迷时代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救世主”。
土地财政后遗症
为何10年前货币补贴取代实物分房获得好评,而10年后货币补贴取代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却遭遇诸多非议?
地方政府在最近10年中,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房地产市场,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是当地垄断性的土地供应者,诸多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甚至超过了正常的财政收入,当地城市建设的速度,严重仰赖卖地收入和房产相关税收。
本应扮演本地公用产品提供者和社会各方利益仲裁者的地方政府,直接成为房地产市场利益相关方,引来了各方的质疑和批评。
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获得适当住房的权利,本应是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如果仅仅是一项社会公用产品分配方面的单纯改革,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理直气壮面对各方批评声。
但此次常州市政府方面也坦承,“市场低迷成为实行货币补贴的重要原因。”房地产市场本来也许会经历更深程度的下调,政府托市不可能不改变房地产市场本来的运行轨迹,在扮演开发商和地方财政救世主的同时,也许就此剥夺了部分消费者本来可以获得的福利和选择机会。(岳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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