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用公积金“月冲”
假如你是采用组合贷款形式还款,很多购房者喜欢采用“年冲”的方式,每年将积存的公积金一次性冲还本金,以为这样能更好地节省利息,其实却不然。按照规定,“年冲”的资金必须先用于偿还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之后才能去抵冲商业贷款的余额。所以,购房者在抵充公积金贷款时,实际上是做了“蚀本生意”。
比较聪明的办法是,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一方面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年限,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最大限度地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在家庭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每月商业贷款的还款额。这样,月还款额的结构中就会呈现公积金份额少、商业份额多的状态。这时,建议采用“月冲”的方式,公积金账户在抵充公积金月供后,余额就能抵充商业性贷款,节省的利息很可观。(记者 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