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春节期间向市民派发1亿元消费券引发的示范效应,正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蔓延开来。先是杭州趁热打铁推出旅游消费券,惹得上海、重庆等地对“西子”仰慕已久的旅游者排队申领,接着开发商、超市乃至大药房纷纷推出面值不等的消费券,引得人们领得手直发酸,最近这股消费券旋风刮进了家居业,卖场有免费发消费券的,全国数百个家居品牌甚至组成消费券联盟,号称让利额度超过千亿元。
消费券确实是个好东西,海峡对岸的台湾已经用消费券刺激了消费,杭州发放的亿元“大礼包”,对日用品消费的拉动将近4倍。消费券似乎是一剂灵丹妙药,一发就灵,毕竟老百姓得到实惠了嘛,白来的钱为啥不花?然而,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杭州发放的消费券是政府行为,是财政拿出来的真金白银,是白送的钱,把消费券花完了,顺带着多买一点,那是很惬意的事儿。如今形形色色的家居消费券,谁在为它埋单呢?
我们不妨来算这样一笔账:以原价1万元的产品为例,家居卖场2008年底最惨烈的一次促销打至六五折,消费者只需支付6500元,如今送你1000元消费券,按照正常的折扣打到八五折计算,消费者实际支付是7500元。两相比较,用消费券比低价促销多花了1000元。虽然这只是个粗放的计算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持消费券能打的折扣一定是有限度的,不可能一折到底,如果商家再设立诸如“消费1万元才能用1张消费券”之类的限定条件,那么消费券的作用就更加无法衡量了。
由商家发放的消费券充其量不过是打折返券的变种,过去是先消费再返券,现在是先给你券,再引你去消费。这和政府财政无偿发放的消费券有着本质的区别。消费者永远要记住的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儿绝对是可遇不可求。(吴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