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廉租房范围,但收入较低仍买不起经适房;不属于经适房范围,但仍买不起商品房……本周,《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夹心层”住房难如何解决将再受关注。记者昨天获悉,民革市委亦将在上海“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开发30平方米的“迷你房”,为廉租房和经适房覆盖范围外的“夹心层”人群,也提供买得起的舒适温暖的家。
两大“夹心层”住房难
上海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民革成员郭士征,将“夹心层”划分为两大层次:一是不属于廉租房范围,根据收入等情况可列入经济适用房对象,但收入较低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第二个层次,是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其收入等情况比起第一层次要稍好一些,但其收入买不起商品房。
“夹心层”组成人员主要包括职场新人、青年教师、年轻公务员等,在本市所占人群规模已超百万。
民革市委的一份调研数据显示,作为潜在的购房对象,“夹心层”占到调查对象的55.62%,其中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占调查对象13.7%,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占调查对象41.92%。对现实的住房状况持 “非常不满意”的比例高达34.3%。
不妨设计“三限”住房
民革市委所提交的这份提案建议,不妨开发一种“三限房”(限房价、限面积、限销售),这些政策性住房的价位介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特别适合于“夹心层”。此外,提案也建议,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应强调“小房低价”原则,不妨推出一些30平方米左右的“迷你型”住房,供工作时间不长、经济积累薄弱的年轻人选购。
“今年,本市住房建设新开工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仅400万平方米,建议适当增加这一块的建设比例。 ”郭士征说。
开发公积金支租功能
“除开发'迷你房’,能否从住房公积金功能扩容上动些脑筋? ”郭士征说。提案指出,可以将个人公积金余额用来支付房租作为突破口。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强调只有“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才能用公积金支付房租,最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算在廉租房中试行公积金付房租。
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应就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关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应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市民收入核对系统”,尽快拿出富有上海特色的方案。(冯兰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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