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先生最近关于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又发高论,主要是两个观点,一是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政府部门,因此容易滋生腐败。二是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说不定会推高商品房的房价。(综合近日各媒体)
不知茅先生高谈阔论的时候是否关注过现实情况。据我观察,在我所在的广州,限价房在分配的时候采用严格的申报、审查、摇珠、投诉等程序,我不敢说其中完全消除了腐败行为,但总体而言,大体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而限价房对商品房的价格冲击也已经显而易见,在广州金沙湾,商品房价格暴跌,无他,就是因为此地兴建了大规模的限价房。这与茅先生的判断截然相反。在发言之前,不知茅先生是否注意到这些事实,抑或是故意视而不见?
茅先生是研究经济学的专家,应该知道按照经济学的常识,如果某种商品在市场大量低价销售,势必对同类商品的价格造成冲击,进而迫使这些商品降价。万万没有在低价商品的冲击下,同类商品反而会升价的道理。为什么在茅先生这里,这个规律就对商品房不起作用呢?
更令人费解的是茅先生的这番高论:“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大部分人没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只有买商品房,商品房自然就随之减少,届时房价是否会更贵则是一个问题。”我读了几遍,愣是没看懂,如果没有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去买商品房的人是多了还是少了?这个问题用脚趾头也能想明白吧。但有了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买商品房的人反而会多了,这个因果关系借用爱因斯坦的大脑也想不清楚。这个逻辑简直太奇妙了。
尊重事实、常识和逻辑是一名学者学术生命的一部分。身为知名学者的茅先生,为什么如此不珍惜他的“生命”?我注意了一下他发言的场合原来是中国房地产协会、广东利海集团、2008中国泛北部湾房地产博览会组委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北部湾高峰”,终于恍然大悟,屁股决定脑袋,跟什么人坐在一起,就要给什么人讲话了。(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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