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遏制“热钱”利益冲动
“2003年至2005年炒楼炒房基本上还算是价值投资,这几年炒楼炒房基本上全是在炒概念。”南宁房地产开发商赵京华说。他认为,如果没有省会城市、旅游名城、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概念,东部沿海“热钱”即使过剩,也不会注入西部地区。
赵京华说:“云南昆明、丽江,贵州贵阳,广西南宁、桂林、北海,湖北武汉、十堰,湖南长沙、株洲、衡阳……有首府城市的名头,又有国际旅游名城的美誉,一些城市还兼有进入国家级经济规划区、省级区域发展城市的旗号,这样的城市肯定能吸引众多资金注入其中。”
与东部地区自身经济发展“内源性”不同,中西部城市发展更多依靠外来资金注入。城市的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的修编修订、地方政府搬迁的举措,都是引发房地产价格飙升、大量资金迅速注入的诱发因素。而地方政府的“GDP思维”、“大城市思维”是许多中西部城市对良莠不齐的项目资金“全盘吸收”的主要原因。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曾明华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简单谋求GDP增长数量的思路还没有彻底扭转,这是造成为吸引资金而忽视地方承受能力的根源。因此,将省级乃至市县居民人均收入水平、CPI增长幅度纳入地方政府官员考核政绩的指标中,强调GDP和财政收入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的适当比例,才能使地方政府彻底改变单纯依靠出售土地、对房地产开发商抬拉房价监管乏力的情况。
不少专家建议,应采取措施减少城市规划修改、政府办公区搬迁的“弹性系数”,遏制“热钱”在中西部省区“跑马圈地”的“利益冲动”;对工业园区的“整体营销”进行严格监管,要求各地尽快出台工业园区配套房地产和娱乐服务第三产业占有土地不得超过土地总面积一定比例的规定,以减少地方打“工业园区”旗号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发生。
[记者手记]
调控房价应有“民生心态”
“商品房价格没有纳入CPI统计中,政府部门当然无法从调控角度来实现对房地产价格的有效管理。”这是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听到的来自政府部门的声音。
经过长达近五年时间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实际上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楼盘价格的狂飙在很大程度上吞噬了普通居民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点滴财富。“房奴”、“房托”、“黑中介”一类的词语层出不穷,就集中反映了国人迫切希望房地产价格趋于平稳的普遍心态。
中央频繁出台各种措施调控房价,恰恰是看到房地产价格已经成为敏感问题,也正是关注老百姓生活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政府既不能以商品房价格没有纳入CPI统计为由,逃避责任;也不能以“本地区楼盘基数太小,发展潜力尚未释放”为理,听任房价狂涨;更不能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惟一砝码,任凭炒楼炒房的“热钱”跑马圈地,牟取暴利。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各级政府在调控房地产市场过程中,最应该具备的是“民生心态”。经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与房地产价格水平进行纵横两方面的比较,就能够充分了解本地区房地产价格是居高不下,还是仍有增长潜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服务型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本报记者:何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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