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谭小勋在睡觉,女儿葵葵不哭不闹。昨日15时,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画家李玉兰的工作室很安静。
这对画家夫妇的厨房,已经从平房搬进了画室角落。餐桌上摆着两碗鱼肉、一碗菠菜汤和一袋寿辰喜面。李玉兰正吃午饭,不停地喂葵葵,自己往嘴里扒拉着米饭和菠菜,却不吃一口鱼肉。
腊月二十九,宋庄镇的党委书记送来了鸡蛋、大米、豆油和刀鱼,李玉兰说,房产诉讼案之后,政府对他们挺好的。
反诉房主索赔48万
大年三十,李玉兰夫妇没看春晚,而是参加了画家们组织的年夜饭聚会。会上,大家高兴地唱着卡拉OK。
年三十后,李玉兰抽时间回了趟邯郸老家。但回老家没两天,她又急着回北京———今年1月3日,李玉兰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向房主马海涛提出反诉,索赔48万元人民币,“我以为年前就会开庭呢,结果现在还没消息。”
创作逐步回到正轨
过去的一年里,李玉兰夫妇俩没卖出去一张画,因为房产的案子心烦,“如果心不静,创作不出好的作品,何谈卖画。”李玉兰说,去年,夫妻俩靠借钱度日,她不知道丈夫借了多少钱,也记不清自己借了几千块。
过新年了,夫妻俩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画画也逐步迈入正轨。在创作上,两人不在一起工作,也不对对方的作品妄加评论,免得互相干扰。
对于房产纠纷案,李玉兰不想看得太重,毕竟很多事情他们主宰不了。“我相信总会过去的,政府也不会让我们没房子住,所以我们还得用心干活,好好生活。”
本报记者 李天宇
- 事件回顾
宋庄房产案
2006年10月以来,13位在宋庄以低价购买宅基地房的艺术家被村民告上法庭,村民要求以原价讨回宅基地房。李玉兰夫妇是被告艺术家之一,他们于2002年7月1日花了45000元,从宋庄当地村民手里购买了一处闲置宅基地房。2007年7月,通州法院判决:李玉兰是居民,依法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因此判决李玉兰和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他们在判决生效90天内腾退房屋,而根据法院评估结果,卖主要给付李玉兰夫妇93808元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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