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15:开发商同意这样退房 2006年6月5日
这期间开了一回庭调解。开发商派了个律师出庭,气氛非常友好,对于电梯噪音超标的事实非常痛快地承认了。他说,电梯的轨道悬挂在我们卧室的那面墙上,因此,要通过改造来降低噪音是不行的。他还说,采取一些措施来降噪,可以降到35分贝以内,但是这对于我们业主来讲没什么意义,言下之意,他也知道35分贝的标准不是人接受的了的舒适标准。我觉得他真是有良心的好人啊。
然后法官就问是不是可以调换或者退房。
关于调换,律师讲,他们已经没有房子了。(据我了解,他们曾经贴告示要卖样板间,但是后来没有卖出去,就收回了。我每天从楼下过的时候,都关注一下,看有没人进驻,但是一直黑着灯。)
关于退房,开发商答应的非常痛快。但他们说仅退房款,利息、装修、其他的差价补偿说是没有法律支持,不同意给。
凭什么开发商建筑的房子有问题,要我们这些无辜业主付出代价?!容许我在这里算算账吧。
首先,房价飙升导致我不可能再买到这个地区的房子。2004年我花7000多元一平方米买到现在的房子,可现在已经到了1.2万元~1.4万元!
其次,如果买别处的我能够承担的房子必将产生一个交通成本上涨问题。如果我现在再去买7000元的房子,就会很远,上下班都成问题。
还有,房子退掉,在买到新房前,必将产生租房支出。这笔开支应该怎么算?
越算越生气,怎么能这样?!
关于退房,我在网上找到这条资料:“水韵华庭”项目的28套房屋的冬至日照不符合标准。据了解,开发商最终拟定的两种解决方案是:一为业主办理退房手续,参照该地段楼盘的目前房屋市场单价退房补偿;二为业主办理找房手续,在周边寻找相似房源,增减的房屋建筑面积参照市场单价多退少补。
我将以此作为证据请求法庭支持上述两个方案。不知道会不会有用。
日记22:大战刚刚开始 2006年6月27日
昨天开庭,我把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整理的请求诉说了。第一,换房;第二,市场价退房。
都不需要被告的律师反对,法官就告诉我说,如果我要求这两样,那就得把这个案子撤掉,重新立案,因为案由不一样了,原来我立的是侵权性质的案件,现在改成这两个要求,就变成了合同纠纷了。
重新立案?现在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用了3个月。如果再重新立案那又是3个月,我的人生能有几个6个月啊?时间成本很高,而且在这个时间里,我们在精神上受到的煎熬更无法量化计算。
法官还提醒我关于诉讼成本问题:如果要求按市场价退房,那我就必须首先自己估计出一个房屋总价,比如说是120万元,这样我的诉讼费就很高。下一步就是法院找专门的物价机构对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出来的价格要低于市场实际价格,而且评估费很贵!更重要的是,一旦法庭不支持这一请求,那这些费就白交了!
于是我们在原告席上紧急磋商:近10万元的诉讼费风险支出,实在是太可怕,超过了我们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实话实说,法官的善意提醒对我们具有相当的震慑力,一举把我们上法庭前吹出的七彩的肥皂泡泡全部打破。
于是,面对高昂的维权成本,我溃退!
然后就只能要求噪音解决到标准内,并赔偿精神损失了。
法官问开发商的律师:如果电梯维修到噪音合格,你们需要多长时间?结果律师非常真诚、坦率地说:我们准备在两个月后在另一个楼实验一种新的电梯安装方法,但是效果如何我们还不知道。
休庭了。
打这场官司的过程,就像在迷雾中走向一头怪兽并准备与其肉搏到底。在没有看到怪兽轮廓的模样之前,我一会儿信心满满,斗志昂扬;一会儿顾虑重重,瞻前顾后;一会儿又无限憧憬胜利的喜悦快点来临。整个人就像是一个球,被一双莫名的大手抛来抛去,一会儿是火海,一会儿是冰窟。
终于看到怪兽的模样了,他丑陋、强大。我只能平静。
日记29:胜利突然来到 2006年8月30日
“亲爱的,我已经在家里折腾了半个小时了,按了好几次电梯,真的没有声音了!真是不敢相信!我们的苦难就这样结束了吗?都不知道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情啊,幸亏有你这么一直坚持才有解决的这么一天。”
以上是我的邻居于昨夜10时30分发在我博客里的留言,她对于这个胜利的突然到来感到不可置信,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昨天一整天,我写了好几个版本的胜利报告,想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但是反反复复写了好几遍,总是词不达意。
是啊,胜利就这样不期而至了,显得那么轻易和不经心,显得和我们从前所经历的曲折和艰苦斗争没有任何联系。站在胜利面前,我显得茫然和无措。
我想,现在需要的,就是对我的开发商采取的治理措施给予宣传报道,告诉其他的开发商:其实解决噪音问题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属于国内技术难题,目前无法治理”,而且成本不是很高。请主动解决问题,而不是等待业主三番五次地投诉,上访,上告。
日记32:我不撤诉 2006年9月26日
本来不想说,但我真的有点忍不住了。法官问我:因为噪音已经治理了,我的被侵权的事实已经不存在,我是不是应该撤诉?
法院在这个案子上,是不是太过于宽容开发商了?不管现在噪音是不是已经消除了,至少在正式开庭审理的时候还没有消除,我为什么要撤诉?
如果开发商治理电梯噪音不是因为受到来自法院的压力,而是他们良心发现,那么他们为什么早不发现,晚不发现,偏偏要等到我起诉,他们才发现?
日记40:年终总结 2006年12月7日
2006年无疑是我人生中最为显山露水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中,做了30多年安善良民的我,居然不安分地打起了噪音官司。
2006年3月27日,在我走进立案大厅前,根本没有料到,这一脚踏进的,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山洞,而我的2006年,终年没了灿烂阳光。
从那天开始我就为了房产官司而搏,每天想的都是如何打胜官司。白天想,晚上写,把我在打官司过程中碰到的事情,一桩一件写出来,让自己内心的郁闷有个宣泄口。
官司到现在还没有完,煎熬在继续,但让我欣喜的是,开发商现在已经开始给我的邻居们解决噪音问题,这意味着其余4栋楼的几百户人家就此将摆脱电梯噪音这个恶魔,还有同一个开发商的另一个楼盘,他们的电梯噪音问题也正在治理中!
这一年的官司之路,战斗着,也迷茫着。我总是在问,是不是我可以不打这个官司?是不是这个官司让我变得尖锐、偏执、愤青和病态?我是不是不再像从前那样阳光、开朗、快乐和健康?没有答案。但是反观我的2005年,同样面对着电梯噪音,我和我的邻居们四处投诉,建委、环保局、市长热线、报纸和电视台,能够想到的地方我们都去了,但我们得到的,不是模棱两可的答复,就是没有任何回音,没有人能帮我们,在电梯噪音的折磨中白白浪费了一年的大好光阴。因此我觉得,2006年,虽然痛苦依然,但这些承受是值得的!
我不想说战斗使我成熟、使生命充满意义。我想要的只是一家人在一起,没有噪音,充满阳光!我更希望,这个社会能让百姓少些权益保卫战!
我的2007年肯定比2006年美好,至少我们的电梯,已经不再像原来那样惨烈的嚎叫了。生活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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