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包括崇文区、西城区在内的城八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开始接受市民经济适用房申请。新的申请表厚达16页,市民申请时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街道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市建委表示,目前全市统一的申请表已经下发到各区县,下周城八区各街道办事处将能全部接受市民申请。
街道新增经适房申请窗口
昨天下午,记者在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发现,办事大厅新增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已经有十多位居民来申请。”办公桌上放置着新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记者发现,和旧的经适房申请核定表只有一张纸相比,新申请核定表共16页,包括申请家庭的成员状况、住房、家庭资产、年收入、街道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区住保办的审核意见等。这意味着申请经适房将比以往严格了许多。
东花市街道办事大厅负责人介绍说,市民填写好申请核定表后交到街道,街道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答复,是否同意他的申请。在此期间,街道还将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同意申请后将进行街道的公示,15天的公示期满后,移交到区住保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和公示。
大部分区下周就可申请
其他区何时接受市民申请呢?记者昨天通过电话咨询了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得知,除西城区所有街道均开始接受申请外,大部分区的街道将在下周开始接受申请,发放新表。进度较快的西城区表示,7个街道已经全部开设了受理窗口,接受市民申请。崇文区表示,目前新表已经下发到各个街道,将陆续提供给给申请的市民。东城区表示,目前各街道开始发放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表,提供给居民填写,下周一或周二开始发放经适房申请核定表。海淀区表示,下周一各街道将接受申请。丰台区表示,近两天申请核定表就将下发到各街道,市民可以在下周去街道申请。此外,朝阳区、宣武区和石景山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下周三各街道将接受市民的申请。
政府提示
市民申请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天来,市、区两级窗口共安排工作人员81名,现场接待群众约7000多人次,接听电话约3000个。而18个区县级审核窗口已全面启动,全市统一的新的住房保障申请表已经下发到各区县,西城区7个街道已全部开设了受理窗口,其他城区正在抓紧培训人员,预计下周将全面启动街(乡)窗口。与此同时,市级窗口继续接待前来咨询和申请的市民。对咨询符合新准入标准的家庭,出示身份证,在登记后发给《核定表》,并告知填表后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新的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核定表需一式3份,市建委提醒想要申请的市民需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证明)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核定表中的一部分内容由申请家庭的成员填写,其余部分由审核部门填写。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核定表和相关材料后,材料齐全即受理,材料不齐全,退回重新填表申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正式受理后,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完成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备案复核。
新审核表解读
申请表要填私车牌号
记者昨天仔细翻阅了厚达16页的新审核表。新的经适房申请核定表封面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封面的反面共有10条填表说明,包括: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此外,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申请时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准入标准的,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在申请家庭收入和资产的页面里,申请人要细致地填写房产价值、汽车价值、有价证券、存款等多项内容,还需要填写汽车的车牌号和品牌型号。
家庭成员都要在承诺书上签字
审核表首页为“申请承诺书”,需要全体家庭成员签字,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此外,承诺书中提到:“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承诺若获得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按规定退出原住房或降低一个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页为“申请家庭的成员情况”,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三页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其中,申请家庭有多处房产的,要分别填写,住房使用面积要合并计算。
第四页为“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在家庭资产中,房产价值、汽车价值、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要分别填写。而家庭汽车的车牌号、品牌型号、购置时间也需填写。还包括“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包括填写原住房是否腾退。
第五页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或街乡盖章签字。
第六页至第八页为“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包括上一年工薪收入;年社保养老金、事业救济金领取;个人公积金年支取;年个人所得税交纳等几项的具体金额。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第九页为“申请家庭年收入核定意见”,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填写,该页还包括了“困难家庭认定”。
第十页为“入户调查和第一次公示情况”,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盖章。
第十一页为“初审及配售意见”,也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填写盖章,配售意见包括经适房的使用面积、户型。
第十二页为“第二次公示及复核情况”,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盖章。
优先轮候需提交“特殊”证明
封底为“申请家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居住地住房证明;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等。
此外,申请人需要优先轮候配售的家庭还需要同时提交:房屋坐落在新建经适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重点工程被拆迁、旧城保护和改造外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承租危房家庭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证明;优抚家庭,需提供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件或证明。(记者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