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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镇宗购买了二环附近的铂宫国际中心D座的一套高档公寓,至今没有拿到产权证。2007年8月21日,随着汤镇宗告铂宫案一槌落定,朝阳法院一审做出宣判:京隆房地产公司支付汤镇宗违约金12万余元,并协助汤镇宗办理产权证。近日,汤镇宗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市规划委表示:铂宫国际公寓存在多处违法行为。其超规划问题极其严重,不仅仅是地下多建了地下室,地上也有违法行为。因为情况很复杂,规划委还不能决定是不是开发商只要交了罚款就能补办手续。
“汤铂案”始末
汤镇宗买房遭遇产权证难产
合同约定,买房者没有按时拿到产权证,在不退房的情况下,开发商要按已付房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
靠近二环的地标级位置吸引了港星汤镇宗。
2005年3月13日,经过短暂的考虑后,汤镇宗和妻子张丽霞与铂宫国际中心的开发商京隆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铂宫国际中心D座的一套高档公寓,房价总款为402.8241万元。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交付竣工验收备案的商品房,且在交付使用9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报建委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以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处理。
合同签订后,汤镇宗和张丽霞二人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于2005年11月收到房屋。但是,开发商京隆房地产公司却未如约报送产权登记所需资料。这使得汤镇宗陷入买了房,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尴尬境地。
开发商称“建筑超规划”
“因为公司经费困难,再加上正处于股权变更期,无法缴纳罚款,所以暂时没有办法办产权证。”
“事情发生后,汤镇宗曾多次试图找开发商沟通。无奈,开发商一直推诿,没有一个公司高层站出来回应。”汤镇宗的代理律师,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泉说,在万般无奈下,汤镇宗找到了他。
2006年3月,律师王玉泉正式介入。
此后的一个月里,王玉泉先后5次来到铂宫国际中心,但是却“只见尘土,不见人。”
4月,王玉泉给铂宫国际中心的开发商——北京京隆房地产公司发了第一份律师函。这一回,王玉泉幸运地在铂宫B座开发商的办公室里,见到了该项目的销售总监、公司副总经理韩彤。
“韩彤态度不错,他坐下来和我谈了谈。韩彤承认是开发商违约。”王玉泉说,这是汤铂事件发生后,开发商首次正面回应,并承认问题在于开发商。
但是,韩彤接下来的解释却让王玉泉大跌眼镜。韩彤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解释是:“建筑超规划了,地下室多建了一层,需要去规划委补办手续,补交罚款,但是因为公司经费困难,再加上正处于股权变更期,无法缴纳罚款,所以暂时没有办法办产权证。”
汤镇宗在一审中获胜
法院判决京隆房地产公司支付汤镇宗等违约金12.847万余元,并协助汤镇宗办理房屋产权证。
拿不到产权证,法律上就不承认你是这个房子的真正主人。
权衡利弊后,汤镇宗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说话。2006年5月,汤镇宗委托律师王玉泉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汤镇宗很想知道,那些与他有同样境遇的“冤大头”业主们此时在做什么?
等待开庭的日子是漫长的。
在这期间,朝阳法院的主审法官赵艳群召集双方代理人,做了一次庭前调解。但是因为双方诉求相差甚远而宣告失败。
今年8月21日,朝阳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因为在庭审过程中,京隆房地产公司承认未对涉案房屋办理产权证,并坦白原因是该房屋属超规划建设。所以断案对于法官赵艳群来说,没有太大难度。
朝阳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如下:汤镇宗、张丽霞与京隆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属有效协议,双方均应遵守,现二原告已交付购房款,但被告却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助二原告办理房产证。依据合同相关约定,京隆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影响到二原告实现权益。据此,法院判决京隆房地产公司支付汤镇宗等违约金12.847万余元,并协助汤镇宗办理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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