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近期发出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例;除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以外,首付均不得低于四成。
自3月以来,上海房地产市场一直暖风频吹、成交放量。“银监局的通知公布之后,各家银行都召开了紧急会议,根据通知要求对二套房贷的操作细则进行修改。”知情人士告知记者。
21世纪不动产监测数据表明,3月份,上海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在2月份的基础上再度上升,环比增幅达到52%。与此同时,投资需求开始初露端倪。据介绍,从客户构成比例来看,目前的投资型需求客户已有入市,在总体购房客户数量中占比三成。
记者从市场层面了解到,除了改善型需求客户(人均居住面积低于32.2平方米)基本参照首套政策之外,在前期的房贷市场执行过程中,对优质客户放宽标准,或以个人为单位衡量等二套房贷的变相松动情形屡见不鲜。
在此次上海银监局的通知中,对于变相放宽贷款的三类现象予以了严格限止,一是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是严禁以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三是严格审查客户首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得允许首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信用卡透支等方式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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