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房贷7折优惠利率调整情况目前进展如何?新华社记者9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调整进展各不相同,除工行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作出统一调整外,农行在上海等地区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行和中行的调整则在平稳进行中。
四大银行存量房贷细则各不相同,因而进度有快有慢。工行无需借款人前往银行申请,对符合条件者2月10日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农行针对30万元以上且原执行利率为“八五折”的贷款,也制定了自动调整利率的政策;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则需借款人主动提出申请。
建行有关负责人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说,建行已全面受理客户对存量房贷7折优惠的申请,增加受理渠道,简化手续,目前相关工作在平稳进行中。
建行的这位负责人透露,通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建行已累计支持800多万户居民实现购房安居;通过受托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满足47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金融服务需求。截至2009年2月,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超过7000亿元,继续居同业领先地位。
农行有关负责人说,对原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0.85倍、信用记录良好、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存量住房贷款,2009年1月1日计算机系统自动将利率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7倍,这部分贷款占农行全部存量房贷的50%以上;对其它可进行利率调整的贷款,综合考虑原合同约定、客户资信等要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利率调整幅度,并实行手工调整。
“目前,我行存量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上海等地区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本着对客户负责,我行严禁各分行在存量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搭售其它金融产品。”农行有关负责人说。
中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对于自动调整和需借款人主动申请的不同调整方式,工行表示,是“本着服务客户、方便客户的原则,合理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因而对此次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
建行则认为,利率条款是借贷双方的价格约定,是贷款合同的重要内容。在具体执行中,合同利率水平是根据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在合同已对利率浮动比例作出约定的情况下,降低或提高利率浮动比例,需双方通过合同重新约定。通过客户申请就有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符合合同原则,是有效保障客户权益的重要形式。(记者刘诗平、白洁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