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3月25日报道,19栋色彩亮丽的别墅曾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沟一村的骄傲。可如今,村民们却满面愁容,他们已无力归还为建别墅而欠下的贷款。43户村民中,已有17户不得不卖掉别墅来还债。
当住在别墅里的低收入农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兴奋,当高额的银行贷款成了压在他们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他们显然也都已经成为货真价实的“房奴”。
农民当房奴,可能要比城市里的“房奴”更凄惨。比如,北沟一村每户年收入约在7000至8000元,而每年偿还贷款利息就得6000至7000元。同城镇居民相比,他们所处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薄弱,医疗支出与抚养支出更将难以为继,发展后劲更将不足。让低收入农民住别墅,虽然也是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但在实质上却是“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的变种,此举不但没有真正惠及农民,反而会伤害农民。
令人痛惜的是,北沟一村并不是孤案。比如,福建漳州市西坑村过去是福建省闻名遐迩的模范“小康村”,“家家住别墅、人人盖新楼”的山乡新景曾引得众口称赞,但是由于举债修建别墅,村民却无力归还贷款。
一些乡镇盲目以西坑村别墅群为样本,“号召”村民贷款建房,搞“一刀切”的标准化新村建设,终因财力不济造成部分“烂尾村”,农民既丢了安身之所,又平添新债,苦不堪言。在全国的很多地方,“盖别墅、建新楼”似乎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全部,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区。新农村建设应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要牢牢抓住发展经济这个最根本的环节,使农民的生活质量与农业发展得到同步提高,不能因为超前改善居住条件而浪费掉发展经济的启动资金。试想,如果断了经济发展后劲,如何去建设新农村? (颜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