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表示,当前,仍有一些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不到位,供应对象、面积标准不明确,审查不严格。今年,建设部将全力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完善购房人退出机制。
在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平抑住房价格、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经济适用住房(含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累计竣工面积约10亿平方米以上,解决了约150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监管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片面强调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片面强调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住房问题,对落实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履行住房保障职能重视不够;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明显不足;部分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使有限的资源不能落实到应享受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此外,目前多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还不能满足一些困难家庭的需要。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经济适用房应该走“租售并举”的道路,现在之所以做得不好,主要是因为缺乏配套政策和长期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贷款都是短期贷款,如果租赁,开发商得不到任何税费优惠。而卖的话,很快能收回投资,市场又很好。”
下一步,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工作的重点包括:严格实施供应对象申请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规范销售管理、严格上市交易管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管理。
经济适用房实现方式的改革也已提上了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将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货币化试点工作,合理确定房租补贴方式,统筹解决各类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要。据了解,如何让住房公积金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相关部门也已开始商讨政策。(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