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月5日电 (记者 陈建) 就“南京今起对单价过万元的住房在购买时将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晨明确表示,广州没有这方面的打算。目前也不会考虑仿效一些地方实行诸如“控制购非普通住宅的贷款、调整还贷能力系数、控制楼盘按揭协议签订、提高购房首付比例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严格地说,公积金贷款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作为公积金管理部门,已经对公积金贷款上限作了控制,就没有必要再对职工购买什么样的房子予以限制。
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公积金发贷对谁都是平等的,公积金贷款是为了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不是专用来解决特困家庭或保障低收入者居住的手段,“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缴纳者所有,既然职工已经缴纳了公积金,因此应保证他能够提取使用,并享受优惠利率贷款的权利。”
有消息称,人们猜测南京出台新政策的理由之一,是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面临的资金压力以及资金流向调整的需要,因此要未雨绸缪。对此,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发放情况正常。
据悉,广州市在2004年6月1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了最高限额:个人可贷额度最高为人民币25万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购买同一住房,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可贷额度之和,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此外,对于首期付款比例:一手楼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而对于贷款期限:一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