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确定了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基础上,内地正在研究香港的“公屋”制度,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目前建设部正在研究发展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衔接的相关政策。这一政策动向,迅即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中国内地正在研究借鉴香港已经非常成熟的“公屋”制度,谋划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曹念国表示,香港“公屋”政策就是香港特区政府把土地出售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承建,然后等房屋盖完后再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回来一部分房屋,租给符合条件的市民居住,居住一段时间后特区政府再折价卖给居住者。“内地现在进行的一系列住房保障体系改革虽然与香港形式不同,但核心都是由政府控制房屋的价格以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今年7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确定了土地转让的基本形式,也为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借鉴香港“公屋”模式打下了基础。
建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来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低收入家庭,当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政府有权收回住房。廉租房将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所占比例不大。限价商品房也将限定购买资格,或面向拆迁户,或面向本市户口的无房户等。
中国内地从1998年开始的住房市场化改革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的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的效果也并不理想。巴黎百富勤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认为,经济适用房还不能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一次性支付一大笔钱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同样,廉租房制度更是遭遇了地方政府的抵制,至今还有许多省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赖大臣)
新闻链接:中国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时间表
□1994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1998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赁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商品住房。
□2003年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2006年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